消灭房奴和炒房客,中央的决策深意原来是这样

2017年08月20日 海外房产


最近的调控手段是越来越多,尤其是租购同权和共有产权最为受关注。只是,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不管是租购同权,还是共有产权,越来越走向普通购房者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路子了呢?


房屋产权是否会收归国有?


大家都知道,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公有制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土地公有,私人是无法占有的,只有国家和集体有所有权。

因此,大家购买的房子,除了支付房产的费用外,还依据40年至70年不等,支付土地使用费。

随着房价的飙升,越来越多的刚需族买不起房,政府部门也就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政策:先是开发商拿地后房子可租可售,到后面的限售不限租,再到后面出现的只能自持出租,甚至出租年限也有了规定。


即便是最近出现的共有产权房,也是政府拿一部分产权,个人拿一部分产权。换句话说,个人肯定是没有全部的产权,算不算私有财产,不好说。

这些政策,刚开始四点儿没觉得怎么样——不过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政府想办法让他们有地儿住,也算是好事。

可是,最近,四点儿突发奇想。以后要是都以租房为主了,那谁来买房呢?普通人买不起,政府有又义务保证大家的居住权,那只能是政府出面了。或者政府自己开发,或者政府组建公司,或者授权国有公司开发。

这样一来,政府可能会成为最大的房东,大家都来交租金,有了居住权,但所有权——不仅是土地,包括房子——都回到了政府手里。

似乎有点像1998年商品房改革之前的样子,政府分房,大家可以住,但没有所有权。只不过,1998年以前是单位分房子,现在是大家自己从政府手里分房子。

仔细想想,似乎跟以前是不太一样了哈。


炒房客死定了


在政策逐渐转向租赁为主的情况下,开发商的利润会受到严格的控制个挤压。这就可能形成一种现象——私人企业不再有动力拿地,而是转向服务——做物业、做品牌等等,也就是最近非常热门的“轻资产”。而土地资源将更多地向政府和国有企业倾斜,大大的充实国企的资产。很可能,国企在此种情况下,会获得用相对廉价的价格拿到土地资源的一个特有的“窗口期”。

在这种趋势下,可以用来交易的房产和购房者均会大幅减少,也就是自由市场的空间将被极大压缩。对于炒房客来说,这无异于灭顶之灾。

不过,对于购房的刚需一族来说,购房的难度也会大大提升。普通的刚需族大部分是社会的中间阶层,不够申请廉租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资格,买房又不一定买的起。如果私有房产越来越少的话,房价可能会出现天价——这时,私有房产应该和普通购房者没什么关系了,大家可以选择租赁公有住房,房奴也会大大减少。


“千年大计”不是随便说说的


可能有人说,四点儿你说得也太绝对了,不可能都是政府出来当房东啊,那不是还有很多开发商嘛,肯定也会有房子卖啊。

确实如此。只是从最近的风头来看,只租不售,似乎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很重要的一部分。先是上海开始试点,之后广州、深圳、北京等热点城市跟进。加上早期的北京出让土地时要求开发商自持一部分或者全部自持的土地转让政策,政府或者国有企业当房东的趋势似乎越来越明显。

不能忘的,还有雄安新区。之前吵得也是沸沸扬扬。雄安新区最特殊的地方在于,不再搞土地出让发展房地产业。不管是依据单位分配住房,还是凭当地特有的“居住证”分配住房,也都是属于不再出现“购房者”,也不再有住宅私有。也就是说,雄安新区即是“消灭”住房私有化的一个试点新区。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千年大计”这个词还真不是随便说说或者抬高雄安地位的,而可能是全面实行公有制、真正迈向共产主义制度的试金石。

嗯,坚持党的领导,跟党走。



“双轨制”到来?

不过,这种方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造成“双轨制”。毕竟现在还有非常大量的房产是个人私有的,也是可以拿出来交易的。

在这种一边是国有的房产、一边是私人的房产,这种“双轨制”的情况下,如何平衡两方的关系,还需要中央及政府部门仔细研究。

对于大量还没有住房的人群来说,选择从政府或者国有企业手里租房,应该是最好的选择。而私有住宅方面,如果坚持长期限购限贷限售等等一系列政策的话,肯定会形成一种租房热购房冷的局面。


在这种局面下,我国的房地产业肯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应该就此成为现实。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了产权,是否能尽快适应,还要经历一段磨合期。

当然,在不动产市场这种新的格局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谁能获利、谁利益受损,也值得探讨。


最后说一句,上面这些推测是四点儿的个人推测,四点儿可是非常坚决支持党的政策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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