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悉尼一对华裔情侣原本计划举行婚礼,最后悔婚,甚至落得对簿公堂的下场。在法庭上,男方要求前未婚妻归还所有赠予她的礼物。
《News》
因$15,000戒指,
男子起诉前未婚妻…
《DailyMail》
男子婚前十天取消婚礼,
并要求未婚妻归还订婚戒指!
2015年,悉尼的Edwin(Edwin Shien Bing Toh)和Winnie(Winnie Chu Ling Su)通过一个共同朋友介绍而认识,不久之后便坠入了爱河。
在恋爱期间,Edwin给Winnie送过许多奢侈礼物,包括钻石项链、手提包、手表等。
(Winnie Su)
当年10月,带着对未来和婚姻的美好期许,两人开设了一个联名银行账户,并在一家珠宝店购买了一枚15500澳元的订婚戒指和两枚1300澳元的结婚戒指。
12月,Edwin拿着这枚订婚戒指向Winnie求婚,女生甜蜜地说了:“Yes!”
几天之后,两人就回了中国旅游,顺便和亲朋好友分享这个喜讯。
(Winnie Su)
万万没想到,就在短短3个月后,两人关系出现恶化,男方提出要解除婚约。
此时,距离两人的婚礼举行,只剩10天…
更没有想到的是,Edwin居然提出:
“既然不结婚了,
我之前送你的所有礼物都还给我吧。”
听到这么无理的要求,Winnie一气之下:
“好啊,你现在穿的鞋子是我送的,
你脱下来还我啊!”
然鹅,Edwin真的二话不说就照做了。
后来,Winnie还和母亲一起到Edwin的家中,拿走她送的钱包和其他一些买给Edwin父母的礼物。
不过,当Edwin要求Winnie归还礼物时,她拒绝了。
Edwin只好通过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归还三枚戒指和其他礼物,其中包括:
一条钻石项链…
一个LV包包…
一部苹果手机…
一个旅行箱…
一个浪琴的手表…
以及$1000现金…
事情走向到这一步,可以说是很奇葩了。
悉尼地方法官Rodney Brender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参考多起英美案例,作出这样一个判决:
不用还!
法官表示,礼物都是带着美好的愿景送出了,有时候,这份愿景会美梦成真,有时候,这份愿景未能实现…
而订婚戒指属于无条件礼物,就算之前两人之间有口头协议,但并未构成合同,因此,Winnie还是无需归还订婚戒指。
至于结婚戒指,则是属于另一种性质的物品。考虑到两人当时是为了“婚姻”才买的戒指,现在婚姻没了,戒指应该还是Edwin的财产,Winnie只是“暂时妥善保管”。
因此,最后Winnie只要归还两枚婚戒和共同账户中的1000澳元现金。
说到这里,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了,不过对于“该不该还”的问题,各路网友都有自己的想法,基本分成三派。
应该还
“他们没有结婚,因此要归还。”
“订婚就像一份合同,毁约了,订婚戒指应该归还…”
不该还
“既然是他毁了婚,那戒指就是她的,就是这么简单。”
“这取决于是谁毁婚,如果是女生毁婚,应该归还,如果是男生毁婚,可以不用还。”
为什么还要留着?!
“为什么还要保留伤害你的人送给你的戒指?我会把它还回去,当然我认为没有义务归还。送礼物时,应该就是免费给的,没有限制的。”
“我的天,既然你都不跟那个男的在一起了,为什么还要留着他送的戒指呢?这只会让你想起那段没有结果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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