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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移民局(USCIS)举行了关于新版I-924A(区域中心年度报告)的网络研讨会。按照移民局的规定,每年12月29日之前,区域中心需向移民局递交I-924A表以证明其继续满足区域中心的资质。
这次网络会议,主要就是解释区域中心应该如何填写并递交,去年12月23日,移民局发布的新版I-924表格。
根据业内专家Suzanne Lazicki在其网站(blog.lucidtext.com)上传的会议录音和PPT,以及Bernard Wolfsdorf律师的会议记录,EB5Sir认为对于行业而言,有如下几点重要信息:
1. 就业创造
1.1 区域中心必须确保就业创造数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说I-924A表中的就业创造数据,要与递交给移民局的其他文件(I-526和I-829)中的就业创造数据一致。
1.2 就业创造的数量应该是到目前为止,所有项目所创造出来的直接、间接或衍生就业的总数。
1.3 就业创造,还必需统计本财年,各项目的直接就业,以及通过合理模型,计算出来的花费或/和经营就业。
2. 新商业企业
如果区域中心下有多个NCE(新商业企业),那么必须在I-924A中报告每个新商业企业的信息。
3. 区域中心合伙人
移民局,明确表示,EB-5办公室的合规部门,将对区域中心所有合伙人进行背景调查,这些信息将被用作是否给予区域中心再度授权的依据。
4. 撤案数与被拒数
移民局指出,在表格中,撤案数应被记做被拒数,这点自从移民局发布区域中心的成绩单之后,引起几乎所有区域中心的反对。这次也不例外,有人打电话进去就要求将两者区分开。移民局的演讲者解释,区域中心可以另附表格,将撤案数和被拒数,分开来注明。这点对于区域中心非常重要,以免再次被误伤。
对于,区域中心之外的投资者以及移民中介而言,我们在做项目选择的时候,上述4点都是关键的项目尽职调查信息,特别是当前项目的就业创造情况,以及区域中心合伙人的信息,项目被拒的情况。有些区域中心就有隐藏的利益关系,以及不便于露面的合伙人,而不单单是那个站在前台的那张脸。移民局,能否将这些年度I-924A表格公开呢?如果不能公开,你在评估项目的时候,能否要求区域中心提供一份上述表格呢?
收听会议录音和PPT,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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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和PPT来自于,上述blog.lucidtext.com网站,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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