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铁堵门耍赖3分钟:不是普天之下皆你妈!

2018年01月18日 看英国


文章综合自中国新闻网、长沙共青团、为你写一个故事等


在中国,很多脑残用自己的无知,绑架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


01

我老公没来,高铁不准发车!


高铁要发车了,这个妇女带着孩子,嘴里叫嚣着:不要发车,不要发车,我老公还没来,要等我老公来高铁才能发车! 


法律在这个时候,被践踏的粉碎!




差点导致列车晚好几分钟发车!几分钟意味着什么?


几分钟,整条高铁线路的时间将全部调整;


几分钟,人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动辄上千万;


几分钟,若沟通不及时,后续进站列车极有可能与其相撞,后果不堪设想!


不是什么人都配得上“文明执法”


当然,执法人员的做法也很有问题。处置手段太温柔,文明执法简直用错地方。



所谓“文明执法”,那是给遵纪守法、知错就改的良好市民用的,对那些危害公共安全、至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还撒泼打滚的泼妇,能动手的绝不扯淡。


全世界的警察都是暴力机构。


在美国,公民无条件配合警察执法,哪来什么文明。去年一个白人就因为威胁警察,直接被击毙。


中国就完全相反过来了——


女子违规被拦,下车强行砸毁执法仪器


现如今,一众推墙公知们打着“文明执法”的旗号,把执法者逼进了“道德与治安”的绝路。


怪异的是,每次中央提出人民观,话语权都会落到别有用心的公知手里,依法执法被各种抨击!最终使得遵纪守法的人民利益被牺牲!


这种“不作为”的做法,直接导致守法吃亏、耍赖占便宜的恶心现象层出不穷!


02

我这是祈福


还记得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老太太扔硬币事件”吗?


一架上海飞往广州的航班因故在机场滞留了4个多小时。


而起因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竟然是一位80岁的老太太,在登机的时候向空中抛了9枚硬币!


其中一枚掉到了发动机里,恰好被一位乘客发现及时反映给机组人员。


(图片来源:网络)


吃惊吗?更吃惊的还在后面,问及老太太这样做的理由竟然是——祈求平安!


原来老太太平时信佛,但你在家信信也就算了,这次把飞机场当自己家,完全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还理直气壮的表示:“我这是祈福。”是不是就有点过分了。


众所周知,发动机是飞机的心脏,一旦有故障,将严重影响到飞机的安全。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乘客及时反映这件事情,那后果会有多严重。


(图片来源:网络)


就因为你的祈福,机上150多人可能会为此送命。飞机不是你家,更不是让你为所欲为的地方。


03

再谈高铁阻车,罗某女应该重处


还有“7.23特大事故”,40条鲜活的生命、高达2亿的经济损失、刚起步的中国高铁产业差点夭折!


如此骇人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罗某女无视他人警告、无视国家公共资源、无视数百人生命安全,把高铁当自家电梯,大有一副“我老公不来,高铁不许发车”的撒泼气势。


毫不夸张的说,罗某女其行为,已经触碰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红线!


网友们在看到视频后纷纷认为:这不仅是遵守规则的问题,而是犯法!


@无奈的笑:这种无理取闹的以后就禁止乘坐公用交通工具吧!


@遥望星空越:这个应该是违法行为,要被拘留罚款的吧,危害公共安全?


@MeeL618:最烦这种不遵守规则的人


@布玛的老爹:故意阻碍高铁后果很严重,可能会导致后面所有列车全部晚点,没文化真可怕。


的确,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早已对这样的行为有了明文规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小编以为罗某女应按“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处,终生禁乘高铁。在场执法人员应深刻反省,这种情况下是必须强制处理的,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毕竟,国家资源不可随意浪费,国民生命安全更不是儿戏,不要以为普天之下皆你妈,没有要为你的巨婴行为买单。


04

不守规则的代价


还好这个高铁堵门的女人,没有去北京的野生动物园。


毕竟在人类社会里,不守规矩最多被人类用文明的形式惩罚,而在大自然里,不守规矩,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当然这只是这件事折射出的一个问题,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她这样明显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制止。


其实视频里的乘警看着也让人着急——本来他确认了该女子的犯罪行为,应该早就可以把女子强行驱赶下车,然后接下来让公安继续处理这件事,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但他不敢这么做。


你看前几天湖南长沙有一个警察,因为有群众报警说路边一条无人牵领的金毛犬,两次扑向路人,将一人咬伤,另一人因裤子较厚没有被咬伤,而民警又没带麻醉枪,所以用棍棒将狗捕杀。





结果他不但在微博上被愤怒的网友人肉。



他家门口被爱狗人士堆满了祭奠用的花圈。



他的电话号码被挂上骚扰软件,两天收到2000多条骚扰电话,信息。



虽然被人肉的那警察好像搞错人了,但并不影响这件事的恐怖程度,因为这名警察完全是在依法行事。


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规定,警察完全有权利也有义务,依法对该狗进行捕杀,更别说这只狗已经伤了两个过往行人了。


如果警察依法行事,也会被人肉,被围观的群众报复,那法律就是废纸,而身处其中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吃到它的恶果,比如前面说的高铁堵车门,比如更多不守规矩乃至违法的人敢于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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