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2即将推出试点,个人境外投资试点门槛100万元

2015年06月07日 澳洲投资移民资讯



QDII2即将推出试点,个人境外投资试点门槛100万元


在国务院明确批复将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后,相关部门的准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据《证券时报》,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发布,首批试点QDII2的城市共有六个,分别为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

关于QDII2的更多细节为:

符合条件的个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净资产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核定材料;签署开户申请书、境外投资资金合法性承诺函和投资风险自担承诺函等材料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开通境外直投专户,含1个人民币专户和1个外汇专户,用于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收付、结售汇业务。

居住在试点城市年满18岁的境内个人,只要个人金融净资产最近3个月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投资和风险能力测试、无重大不良记录且没有经司法裁决未偿还债务者,可以申请QDII2

境外投资领域共包含三大块:一是境外金融类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实业投资,含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或核准后办理;三是境外不动产投资,含购房等,须审核证明材料后办理。

所谓QDII2,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的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合格的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这较之前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有新的突破。

QDII2QDII最大的区别是,个人投资者可直接获得QDII额度,再自行决定所投资股票,而QDII个人投资者只能购买银行和基金等相关理财产品,间接投资海外。

国务院在18日批复同意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在本月初的《中国金融》杂志撰文称,深化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要尽快开展合格境内个人境外投资业务(QDII2)的试点。

他称,目前,我国的住户存款高达54万亿元,居民个人在全球配置资产的愿望与需求非常强烈。开展个人境外投资业务试点,正是顺应这一需求的具体举措。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整体部署,推进这一业务

QDII2试点启动的背景可能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有关。

目前,IMF正对人民币是否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进行审查。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货币能否自由使用。

《第一财经》,按照IMF的分类,资本项目包括7大类40个子项,目前我国完全可兑换或部分可兑换的有35项。不可兑换的仅有5项,其中就包括个人跨境投资。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第31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系列会议上发言时表示,要使人民币成为一种更加可自由使用货币,要为个人投资者跨境投资创造渠道,包括开展具有试验性质的QDII2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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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文律师行】

Harry R Song & Associates】是由宋律师于2004年在澳洲墨尔本市创立的一家以移民法,商业法和物业法为重点的综合性律师行。宋律师从1999年开始为大型西人律师行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澳中商务,移民和法律事务的经验。

律行目前有中西律师及移民助理多名。在中国南京设有办事处,在上海,济南和香港都有密切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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