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判了两名中国留学生终身监禁!

2015年10月06日 加拿大留学资讯



事件回顾:中国留学生在美暴力群殴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受害人刘怡然被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

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和同学之间打架,最终的结果不是同学之间的相互谅解,而是走上法庭要进行审判,这一点估计在国内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是无法估计到的,而且从指控罪名上看,3名被告行为严重触犯美国刑法,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原告代理律师宣称此案是他从业18年来见过“最恶性”的暴力案件。如此过程,如此结局,让网友无法想象结局。

牵涉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的3名被告当地时间18日上午在美国洛杉矶一家高等法院接受法庭传讯。对所受“绑架”“折磨”等重罪指控,3人均当庭表示“不认罪”。

“三二一,开始!用力打!” 6月21日,又一起校园霸凌视频在网上流传。暴力发生在浙江庆元。

  在美国洛杉矶的《侨报》记者高睿看到视频后感叹:“这起事件有加州中国留学生酷刑案的影子。”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三天前,洛杉矶当地时间6月18日,3名中国留学生因校园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绑架罪等6项刑事重罪,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

  此案涉案学生多达12人,大部分是高中学生,其中最小的只有14岁,最大的刚满21岁。警方已逮捕其中6名嫌犯,其中3名是未成年人,另有6人在逃。当地华文媒体将此案称为“中国留学生酷刑绑架案”。


  持续7小时的暴力

  这起案件性质恶劣,已成为公诉案件,由当地检察院起诉。6月18日,3位成年被告翟芸瑶、张鑫磊、杨玉涵(音)到加州波莫纳高等法院出庭,他们被控的6项重罪包括:1项折磨罪、3项绑架罪和2项殴打罪。而三名被告均拒不认罪。

  两名受害人刘怡然、麦嘉怡分别在法庭上描述了她们的受害经历。年仅16岁的受害人麦嘉怡于3月26日试图劝阻正在打人的翟芸瑶,被打的是麦嘉怡的好友,但翟芸瑶说:“滚开,否则连你一块打。”

  第二天,翟芸瑶、张鑫磊、Serina等人来到罗兰岗公园,打了正在公园的麦嘉怡几个耳光。但因为当时公园人多,他们又开车将麦嘉怡带到罗兰岗钻石吧广场,在一个偏僻的角落,继续殴打麦嘉怡。

  施暴之后,Serina告诉麦嘉怡,打她是因为昨天她试图阻止翟云瑶打她的朋友,因为“那是对翟云瑶的不敬”。

  两天后,她们又用相似的手法折磨另一名受害人刘怡然。刘怡然在庭上作证时满脸泪痕,她称,翟芸瑶曾在一年前打过她,案发前两周又有人打了她,翟芸瑶也在场。

  3月30日晚,刘怡然的小学同学陆婉清(音)约她到罗兰岗钻石吧广场一家冷饮店见面。刘怡然曾被陆婉清打过,为防意外,她约男性好友卢胜华(音)开车一同前往。

  但翟芸瑶以“要商量女生之间的事”为由支开卢胜华,并让他去一家宾馆等待。卢胜华走后,翟芸瑶打电话叫来杨玉菡,她们踩碎刘怡然的手机。

  她们把刘怡然的衣服扔到垃圾箱,埋到公园的沙土中。历经7小时的暴力后,刘怡然脸部肿胀淤青,难以站稳。但翟芸瑶依然命令刘怡然开车送毕嘉泽和陆婉清等3位帮手回家。

  最后,翟芸瑶要她去卢胜华的宾馆,更威胁刘怡然说,“报警说是卢胜华打你,我们12个人会给你作证,如果你指认我们,证人只有你一个。”

  刘怡然在受害当晚就拨通了报警电话,警方对刘怡然进行了身体检查、拍照,并对案发现场取证、调查。第二天,便拘捕了翟芸瑶、张鑫磊、杨雨涵等6名被告。

  翟芸瑶称,此次施暴的原因是,受害人刘怡然在网上发表对上海人的偏见,并说来自上海的翟芸瑶男友张鑫磊是自己“用过的”,而这并非事实。

  事后得知此事的家长们无法想象,孩子从15岁已经开始恋爱,且如今已有过不少男女朋友,并为此发生暴力冲突。

  “父母没有出现在这些留学生的生活中,没有人支持她,就很容易拉帮结派。案件中所有人都是受害人,包括受害人、家长和被告,没有赢家。”洛杉矶著名华人律师邓洪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亦是本案被告张鑫磊的辩护律师。


  面带不屑上庭的嫌犯

  4月14日,加州波莫纳高等法院开始初审,身穿蓝色囚服的翟芸瑶双手铐在身后,独自被法警带上法庭,她见到母亲后大哭,刚刚从中国赶来的母亲也在旁听席上哽咽。此案中不少涉案人的父母是第一次到美国。保释金被裁定为300万美金,母亲无法保她。

  初审时,翟芸瑶当庭表示希望案件能“速战速决”,她向法官解释不希望拖延到6月开庭,因为她想在家中庆祝19岁生日。

  但这个愿望没能实现,她在牢中度过了自己19岁生日。

  6月,法院再次召开庭审,翟芸瑶不断对证人、男友张鑫磊、甚至旁听席的观众和媒体记者抛出愤怒、蔑视、嘲讽、不屑等表情,令在场记者高睿印象深刻。“她简直是表情后。”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当翟芸瑶在听受害人证词时,“她还盯着受害人,眼神很凶狠”,她甚至不断和身边翻译人员交流证人的证词。

  这让法官福尔斯突然中止庭审,警告翟芸瑶:“翟小姐,我警告你,你不可以在法庭上做任何表情动作,不准向翻译表达你的个人态度,这是法庭的规矩!你懂吗?”此后翟的行为才稍有收敛。

  6月18日,在正式审判前的听证会上,3名被告身着蓝色囚服,双手被绳索束缚在前。张鑫磊步入法庭后在前排落座,不时与律师交谈,嘴角偶有微笑。两名女性被告翟芸瑶和杨玉涵随后走入法庭,在后排就坐。翟芸瑶也不时露出笑容。

  法院在这天公布的起诉书显示,嫌犯出于报复、敲诈以及虐待目的实施暴行,导致受害人严重受伤,行为严重触犯美国刑法,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其中6项是重罪。

  仅“酷刑折磨”一项罪责,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这项罪名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

  审理持续不到10分钟,3名被告分别通过代理律师向法官表明,不承认检方指控的罪行。翟芸瑶的代理律师请求法官指派一名心理专家对她的心理情况进行评估。因为翟芸瑶在15岁初到美国时曾割腕自杀。法官接受了这一请求。

  据邓洪律师介绍,法官已经裁定一名17岁的施暴者按未成年处理,并未以成年人起诉,这意味着她的量刑最多不会超过一年,出狱后也不会被遣返中国。但邓洪解释,在美国法律中,若案情严重,法官可以考虑将15岁至18岁的未成年罪犯以成年人对待。


  上图:法庭上的翟芸瑶。

  中图:杨雨涵与律师在庭上交谈。由于害怕媒体,她故意用头发挡住脸。

  下图:翟芸瑶(左)和张鑫磊(右)在法庭受讯时,不时地相互对望。

  摄影/高睿 图片编辑/陈俊丹


  “零容忍”的美国社会

  此案件在当地华人社会引起剧烈反响。华人对该案件的态度也反映出中国家长在权利意识、校园霸凌、法律、教育等问题上与美国主流社会的不同态度。

  高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先被打的麦嘉怡,是在刘怡然报警后才敢于报警的,麦嘉怡的脸被打肿后,因害怕监护人报警,还戴上了口罩遮挡。她得知刘怡然报警后,在美国朋友的鼓励下才选择报警。“相信受害人不止这两位,但大部分人不敢站出来,有的甚至认为挨一两个耳光就算了。如果报警没有解决问题,他们害怕面临更加严重的殴打。”

  害怕,是她们普遍心态。高睿说:“两个受害人在法庭上气若游丝,我们几乎听不见她们的声音,翻译也不得不非常靠近她们才能听清,即使有法官、法警、律师在场,她们依然非常害怕。”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徐久生指出,中国校园霸凌的受害人大多以沉默应对,报警的受害人很少,其间和校方往往“大事化小”处理有关。“如果学生间的暴力行为,以及学生与校外青少年之间的暴力行为被校方知晓,程度较轻、估计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校方通常也只是批评教育。”他说,“如果认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学校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而美国社会对校园霸凌案件的态度是“零容忍”。就在“酷刑绑架案”听证会这周,加州又发生一位学生被霸凌事件,家长发现学校没有报警,他们报警后并向警方指出这点,该校校长因此被开除。邓洪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美国法律规定,如果学校或医院发现孩子受伤、被霸凌必须报警,否则校方和医院都要承担责任。

  如带刀上学、威胁老师或同学的行为,即使没有人受伤,学校也须要对施暴学生采取措施,学校通常会选择开除学生。“不会校内调解,几乎没有第二次机会。”邓洪表示。

  留学生一旦施暴被学校开除,留学生会失去居留身份而被驱逐出境,案情严重的学生会受到刑事惩罚。“美国民众对校园霸凌事件的态度非常坚决,他们认为如果包庇孩子从小的暴力行为,将来会发生更严重罪行。”邓洪介绍道,如果类似暴力行为发生三次,施暴者则会被“三振出局”,他们将直接面临25年监禁至无期徒刑。

  姚宁(化名)曾在美国俄亥俄州就读高中,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美国学生的规则意识其实比中国想象的要强很多,虽然他们很闹,但一般不会做出格的事,因为学校对待抄袭、作弊、饮酒、暴力,都有很严格的惩罚。”美国法律规定,21岁前禁止饮酒,姚宁的高中同学就因饮酒被判社区服务,“申请美国大学时,这些记录会一目了然。”

  曾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就读的唐雯(化名)觉得,美国学校很注重保护学生,“期末复习时,有时从图书馆出来回家比较晚,学校到处都会贴着标识说,学生可以拨打电话叫校警护送回家。”


  试图“私了”的家长

  翟芸瑶的男友张鑫磊现年19岁,三年前来美就读高中,目前就读12年级,居住在罗兰岗的一间独立屋内,屋主为一个拉丁裔家庭。案发后第二天,张鑫磊就从其住所被警方带走。张鑫磊并不了解美国法律,表示自己并没动手打人,只是帮忙开车,他甚至不知道共同参与暴力也要面临同样的指控。“惩罚暴力罪行的共犯也是美国民众维护社会的态度。”邓洪表示。其实,在共同犯罪问题上,中美两国的规定并没有本质差异。徐久生教授指:“在中国,如果施暴行为构成犯罪,比如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施暴的所有人,都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翟芸瑶和张鑫磊同岁,3年前来到当地“牛津高中”就读。父母原本希望孩子能在美国高中打好英语基础,但被告与受害人在法庭上都需要请中文翻译协助。不少父母非常后悔将孩子过早送出国外。

  邓洪发现,本案当事人的家长在得知案情发生后表示“吃惊”,“他们不明白这些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孩子平时的生活,家长甚至都不太知道。他们也跟父母报喜不报忧。”

  一名来自天津的未成年被告女孩,来到美国后也曾被人霸凌,之后她结交了不良朋友,认为与其被人欺负,不如找朋友为自己主持公道。而她被霸凌的事情,她的家长和寄宿家庭根本不知情。

  若未成年人涉案,监护人也要去法院,法院需要调查他们是否失职,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邓洪对认为:“一些寄宿家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二十多年前来到美国时,寄宿家庭通常是经济条件好,希望了解异国文化的教会家庭。但现在的寄宿家庭纯粹为了赚钱,包孩子吃住、接送孩子上学以外,几乎不管孩子,即使孩子凌晨不回家也不过问,他们甚至认为这样可以省下晚饭钱。”

  邓洪的律师事务所一周能接到20多通中国留学生的求助电话,他说:“除了意外事故,有很多案子都是可以避免的,譬如醉酒驾车、家庭暴力、校园霸凌。案件当事人通常年龄较小。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留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家长缺位。”

  去年,邓洪律师曾为就读于加州圣芭芭拉社区学院的中国留学生陈段英辩护,当时19岁的陈段英因涉嫌向女友施暴及虐待宠物被捕。陈段英还在被捕后教唆其女友撤诉、销毁证据,因此又增加了教唆证人和违背法庭命令的指控。

  陈段英在缴纳7.5万元保金后被释放,但他已被学校开除。释放后,他召开记者会,表示不懂美国法律是导致悲剧的原因。“在中国法律里,我所犯下的过错并不算太过严重,也因为我对美国法律的不熟悉,对美国文化理解不深,让我一直幼稚地觉得自己的行为不足以上升到面临刑事的严重层面。”

  他的母亲则承认:“不能用自己的理解和方式,或者根据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来解决美国发生的任何问题,我感到很愧疚,尤其小孩出国留学以后,我没有关注和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此次加州霸凌案被告的保释金设定在300万美元,“在美国故意杀人罪的保释金通常是100万美元。”邓洪说,高昂的保释金是法官对中国留学生近年来不断逃避责任的反应。2013年初,在西雅图无照飙车撞死两人的中国留学生徐义淳被法庭要求200万美元保释金,不料他的母亲当庭拿出200万美元支票,顺利将儿子保释。也曾有中国籍被告在缴纳保释金后,虽然被扣押护照,最后仍然逃回中国的先例。

  这并不是第一起中国留学生家长试图与证人“私了”的丑闻。2012年4月,爱荷华州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涉嫌强奸女房东,其父母来美试图以贿赂“劝说”受害人改变口供,结果救儿不成,反因“收买证人”和“妨碍司法”被拘捕,最后检方因中国夫妇的行为涉及“文化差异”,撤销了控罪。

  本案中,一位未成年被告原本已经逃回国内,但她的家长并不相信孩子会因为打架被美国警方通缉,又带着孩子回到美国。在发现孩子真的被通缉后,家长主动联络受害人,希望用中国的方法“私了”,但被警方以贿赂证人罪拘留。 “中国家长的第一反应是袒护小孩,救子心切的家长希望私了,但在美国案件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必须走完法律程序。”邓洪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孩子犯错,美国家长的第一反应是批评孩子,教他承担责任,而中国家长通常想的是不要把事情闹大。” 姚宁亲眼见到寄宿家庭的女主人经常批评自己的两岁孩子,孩子多次因为顶撞父母、乱扔玩具而“面壁思过”,而有些错误在姚宁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姚宁的母亲是一名高中老师,她母亲表示,类似的校园霸凌事件在中国的高中校园也时有发生,但是学校大多会选择“压下去”。和很多家长一样,她看到这则新闻时根本没想到有可能终身监禁。”她坦言,如果自己的孩子在美国出现这样的问题,也许她的第一反应也是“提着钱去美国救人”。

  徐久生指出:“中国强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也即重教育,轻惩罚。因此,在这样的原则下,我国司法机关会劝说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大多数的轻伤害案件最终会实现庭外和解,并因此而结案。”

  就在今年6月,密歇根州立大学中国留学生李梦龙(音)殴打其他留学生案,经过约5个月的审理和调查,最终陪审团做出裁决,24岁的被告李梦龙使用危险武器严重伤害罪和殴打罪两项罪名成立,判罚最高刑期分别为4年和93天。


最终,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

同样在加拿大,这种事情也是会如此严重的处理!任何西方自由民主,公正的国家,都不允许富二代们在他们国家为非作歹!所以,收敛起你们在国内惯的些毛病吧!否则将承受法律的严惩!这可不是国内法治在线~这里是真的有法律的!不是有钱就能只手遮天的!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恐怕每个人都和涉事的被告人一样“蒙圈”——那就是,加州执法部门对此的高度重视,不仅地方检察院主动控诉,而且当地法院也极度重视,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学生就给予同情分,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践行了法律在任何人面前一律平等。而更令人感叹的是,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料却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

是不是富二代?

据国内亲朋说,有消息称,他们不是富二代,父母分别来自天津,上海等地的工薪阶层。首先,高中就去留学读书的孩子,家底不殷实是连签证都做不了的,第二,这帮子所谓成年人的家长,一到美国就跟没事是的,要贿赂证人,觉得很小case,各位,您觉得这不是tmd富二代这是个啥?这种事情是小事?对于被害人来讲,这可能是影像一生的阴影,但是对于这些土豪们来讲,别人的生死,还真不是大事。现在其实也没啥事,凑够3600万美金,合2亿2千7百八十八万人民币也就摆平了,没事昂~

面对国外法律的严罚,他们怎么看:

多位中国涉案小留学生的家长觉得“很委屈”,自己的孩子只是在场但并没有动手,因此对指控和通缉表示不解。


当地的华人律师:“最重要的是美国的刑法,有一个felony murder rule,如果小孩子共同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话,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担最重的惩罚。这个案件里凸显了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洛杉矶郡检察长Jackie Lacey也发表了看法:当我们送孩子到外国去,我们需要确保他们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让他们知道)自己国家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在这里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着孩子一起,那你就得尽可能多和他们沟通,并且帮助他们(为这里的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消息传来,国内网上一片叫好。也难怪,这事如果在国内,就如其中一名被告所言:顶多教育一顿,很可能不了了之。在中国这类事情太多了。多得恐怕记都记不住,这不单单就是上个月,就发生了安徽小学班干部勒索同学钱财,不给就逼喝尿;南京中学生被高年级学长逼吃屎,索要钱物不成遭殴打自扇耳光等事件。


为何中国的青少年问题频发,为何我们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

这一系列的动作之下,让人们似乎明白了一个问题,为何中国的青少年问题频发,为何我们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在中国面临此类案件被发现后,学生多是被训斥一番,相关方面会考虑到考学不容易,甚至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而家长行贿呢,更会被加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考量,严重批评一下了事了。一边是对法律“锱铢必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另一边是法不过是人情。由此,人们对法律的敬畏态度也就不同了,法律起到的震慑力更是不在一个层面了。


中国的教育不把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现象当回事,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总是企图用调解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措施太少,处罚太轻,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罚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才导致法律对青少年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美国怎样处理校园暴力?

虐待折磨同学,很多人不拿当回事,法律惩戒也不够严。而根据美国加州法律,这种侮辱同学被定为“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另外,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由此来说,那些看热闹的也难逃法律严惩。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