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从《公民法》最新案例 看他们为何被取消加拿大国籍

2015年10月04日 加拿大留学移民网





2015年新修订的《公民法》(C-24法案),已于6月19日,正式生效,新法除了提高入籍的门槛外,还把取消公民身份的权利放大,并引起了各方人士的关注。近日,接二连三,被取消公民身份的案例见诸报端,其中有一桩华裔移民面临取消公民身份的案例,值得华人深思和反省。


什么是C-24《公民法》?


即“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于今年6月19日正式成为法律生效。这是加拿大公民法自1977年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


新法主要从居留时间、入籍资格、监管力度、审批效率等方面对旧法进行了修订。在提高申请人入籍门槛的同时,也减少了处理入籍申请审批的程序,将原来的3个程序减少至1个,并赋予入籍官更多的合理权力以提高审批效率。


提高入籍门槛的措施包括包括延长“ 移民监”时间、扩大需要达到语言要求的年龄段、增加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文件、以及加重对提供虚假入籍材料者的惩罚等。


政府历史性地拥有了取消公民资格的权力。


新法中的新内容包括有:


- 延长入籍所需的居住时间,由过去的“4年内住满3年”改为“6年内住满4年”且每年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

- 须参加入籍考试人士的年龄段由过去的18-54岁改为14-64岁。申请人须参加语言和文化课考试并达到要求成绩。

- 增加“入籍后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条款。

- 在“6年中的4年”中必须有加拿大报税记录,而旧法中并无此要求。

- 不允许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士入籍,而旧法仅限于“加拿大刑案记录”。

- 授予移民部终审权,可随时否决有欺骗行为的入籍申请案,亦可破格授予公民权。

- 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加入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可以取消其加拿大国籍。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将被拒绝。

- 对入籍造假的惩罚更严厉,为10万加元和/或5年监禁。


已入籍加拿大公民被褫夺身份


据CBC报道,日前,联邦政府已向至少四名和极端主义活动有关的人发出信函,通知他们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已被取消。四人中包括阴谋在多伦多市中心制造系列恐怖爆炸的主谋。


Zakaria Amara是所谓“多伦多18人帮”的头目。根据于今年5月通过的C-24法案(又称“加强加拿大公民法”),被剥夺公民身份。


一名叫做Hiva Mohammad Alizadeh的人,因在渥太华阴谋从事恐怖活动被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4年。他也收到同样的信函。另一名叫做Mohamed Hersi的男子,从其假释官处也得到通知,政府可能会采取类似的措施,撤销他的公民身份,但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Hersi试图加入索马里激进组织青年党,并在2014年7月获判10年监禁。


据路透社报道,Zakaria Amara因计划在多伦股票交易所和其他重要目标进行恐怖爆炸而被判终生监禁。他的公民资格已被褫夺。


华裔假结婚 公民身份将被取消


无独有偶,据星岛日报报道,多伦多一位移民顾问,在近日接手的案子里,同样出现了一位华人面临取消公民权的案例。据他所知,此案是新公民法实施以来,首宗华裔移民面临取消公民身分的案例。


该人士日前被联邦公民与移民部官员起诉,依据新的公民法,该人士通过假结婚,获得了移民身份。按照华人对c-24的理解,首先会认为,该法案只针对具有双重国籍而被判定为恐怖分子的人生效,其次,之前在境外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士,及包括单一国籍的人士。其实,据多伦多顾问透露,该法案对已取得公民身份的移民也具有约束力。就拿此案来说,如果移民局证实该人士确实通过假结婚获得公民身份,即使该人士已入籍,仍然面临取消国籍的可能。


加拿大国籍一旦被取消,该人士只是移民身分,而假结婚的移民可遭遣返。至于该人已经失去了中国国籍,将遣返到哪里则是后话,有待公民与移民部进一步解释。


网友评论


网友:C24法案的问题很多。里面没有明确说明,只有恐怖份子双国籍才会被剥夺国籍。如果加上intend to stay。可以作为虚假资料剥夺国籍。而intend 和promise不同,基本上是政府说的算。他说你有intend就有intend,说你没有就没有。


网友:这条法律够无聊的,剥夺了国籍又怎样?送他回去在境外继续搞恐怖活动?还不如在加境内关他一辈子。


网友:不去杀人放火反人类走漏国家机密,我保证你这辈子不会被C24剥夺身份


网友:来自中国大陆的加拿大公民没有这个问题,来自香港和台湾的加拿大公民可能会有问题(如果不在加拿大长呆的话)


网友:我相信政府不会无缘无故剥夺你的国籍。


网友:不去杀人放火反人类走漏国家机密,我保证你这辈子不会被C24剥夺身份。


网友:是否给入籍,这本来是个法律问题,由法官来判决,但现在在加拿大的形势,似乎是政府想说了算。政府的强势态度,在舆论上,在各方面,想必也会给法庭产生极大的压力。


网友:剥夺国籍这项貌似对中国人没作用,中国不认可双重国籍,但凡是入加籍的原中国人,必然只有加拿大国籍。剥夺了国籍岂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除非查出在入籍前有神马和入籍有关的问题,入籍后怎么搞也是加拿大公民。

(文/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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