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在美虐待同胞,将面临终身监禁!!

2015年12月29日 生活在美国




加州那起轰动中美的绑架案9日正式开庭,经过前8个月的初步交锋,检方对绑架、群殴、折磨同学的三名被告翟芸瑶、章鑫磊、杨玉菡亮出最后底线:分别服刑13、6和10年;如果被告不同意,就交由陪审团裁定。如果陪审团认为“酷刑罪”成立,3人均有面临“终身监禁”的可能。




由于当天既缺少章鑫磊的律师,又缺少两名中文翻译,所以庭审早早就结束了。检察官向3名被告亮出了最后底线:翟芸瑶13年牢刑,杨玉菡10年牢刑,章鑫磊因为“回家取了一把剪子”而要服刑6年。


杨雨涵的律师Rayford Fountain表示,三人是捆绑在一起审判,必须三人都接受上述条件才可以。不过,如果两人都同意协议,那么可以请求检察官将另一人送陪审团庭审。


不过他强调,三名嫌犯因为目前还没有被定罪,所以在监狱里每关押一天,按照两天计算。如果从今年4月算起,他们已经被关押了16个月。宣判后,罪犯只需服满剩余刑期的85%。如果按此计算,最轻的章鑫磊将需再服刑大约四年。


法庭将于明年1月5日举行最后一次审前听证,将是双方达成认罪协议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届时还未达成,将正式走向陪审团审理。Fountain强调,检察官并没有撤销三人的“酷刑罪”,如果陪审团认为“酷刑罪”成立,3人均有面临“终身监禁”的可能。




但章鑫磊的父亲上一次开庭时表示,章鑫磊坚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并希望父亲能将官司打到底。但根据受害人的供述,章鑫磊虽然没有涉嫌直接殴打或折磨受害人,但绑架受害人时他开车,并且回家拿剪刀,而这把剪刀被另外两名嫌犯,用来剪掉受害人的头发。


章鑫磊从9日开始更换代表律师。但新律师当天并为到场。上一次庭审时,章鑫磊的父亲曾表示,前律师Robert Cornforth开价为20万元,直至此案结束。章的父亲已经卖房打官司, 快濒临破产。





案情回顾:


当地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是,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


十几名留学生围殴、绑架刘怡然


被打者刘怡然在证词中表示,翟芸瑶一年前曾因一些过结打过她,案发前两周又有人打了她,翟芸瑶也在场。所以,当3月30日晚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她出来“商量事”的时候,刘怡然已有预感又要被翟芸瑶一伙人“教训”一顿了。然而,尽管她带上男性朋友卢胜华(音译)为他保驾护航,却还是被翟芸瑶支开,说她们女孩之间有些事要商量。


卢胜华走后,翟芸瑶拿走翟芸瑶的车钥匙交给同伙“萱萱”(音译),让她开车载着刘怡然和她的同伙一起前往罗兰岗公园。一下车十几名女孩便对刘怡然拳打脚踢,名叫Victoria和Olivia的两名中国留学生抓住刘的双臂,被告杨玉菡扒光刘的衣裤,用烟头烫伤刘怡然的乳头,之后还口吐狂言:“俺不怕报警,俺局子里有人。”另一名女孩毕嘉泽(音译)还想用打火机点燃刘怡然的头发,但因刘怡然的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翟芸瑶告诉张鑫磊回家取剪子,回来后交给一群女孩把刘怡然的头发剪掉,还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头晕目眩;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的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





美国这样处理校园暴力:


虐待折磨同学,很多人不拿当回事,法律惩戒也不够严。而根据美国加州法律,这种侮辱同学被定为“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另外,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由此来说,那些看热闹的也难逃法律严惩。这个案件里也凸显了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卖房花钱打官司,还要受十几年你的牢狱之灾。


洛杉矶郡检察长Jackie Lacey对此也发表了看法:当我们送孩子到外国去,我们需要确保他们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让他们知道自己国家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在这里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着孩子一起,那你就得尽可能多和他们沟通,并且帮助他们做好准备。



中国网友拍手叫好:国网友的反应:


在中国,几乎没有人同情这些学生父母的遭遇,反而是一边倒的鼓掌叫好,认为美国强大的法治力量,这次不仅彻底整治了令中国政府根本束手无策的校园恶霸和校园欺凌行为,还把他们那些以为“有钱就可以任性”的家长,直接“一锅端”了!



网友们的叫好不无道理。


长期以来,在中国的校园里,不论是中学还是大学,都存在着其实挺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类似于美国那位中国女留学生遭受的虐待,在中国的校园里也并不罕见——甚至在一些地方层出不穷,就连受害者和老师都习以为常了!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在中国面临此类案件被发现后,学生多是被训斥一番,相关方面会考虑到考学不容易,甚至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数年!而家长行贿呢,更会被加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考量,严重批评一下了事了。一边是对法律“锱铢必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另一边是法不过是人情。由此,人们对法律的敬畏态度也就不同了,法律起到的震慑力更是不在一个层面了。


可在美国,这种过分的行为所面临的刑法,却恐怖到你难以想象。比如在事发地的加州,据媒体报道,这些学生的做法,就符合了当地法律对于 “酷刑折磨”的描述,而这恰恰是一项“重罪”,所面临的惩罚,很可能是“终身监禁”。


而拿“我们是在恶作剧”为借口辩护,也基本上没什么荷包蛋用!


中国在校园犯罪执法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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