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席卷而来,六类人群成高危对象,教你一招轻松应对!

2017年03月10日 HM华美优胜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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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G20峰会上签署多边税务协查协议开始,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了全球征税(CRS)体系。



2017年1月1号开始,中国、香港及数十个国家地区都将同步开始实施CRS,中国税务总局在去年10月也向社会公开了实施CRS的具体措施文件:《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境外金融机构已经开始了对中国大陆高净值客户金融帐户的盘查。



不管投资人是不是已经做好准备,CRS都已席卷而来,而且六类人群成为高危对象。



第一类:已经移民的中国公民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选择移居海外的发达国家,通过获取永居身份而享受优质的生活、教育或良好的投资环境,美国、澳洲、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等国成为高净值人士的主要目标,但这些国家本身都要求税务居民每年都要将全球资产披露,并且每年还要进行税务申报。只是中国移民大多低调,不习惯全面申报资产。而根据CRS协议内容:已经移居的中国公民在境内的隐藏金融资产也很有可能被披露给移民国!



第二类: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


作为中国公民,不管是否移民,只要在境外(包括香港)有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等)。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也会将其所持有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大陆税务局。



第三类: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


很多中国投资人在境外税收非常优惠的地域设立公司,通过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持有资产,也通过公司帐户来进行理财或消费,那么,这类企业可能将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也就是通常说的“壳公司”)。


最为典型的就是许多中国高客喜欢在维尔京群岛或是开曼群岛开设离岸控股公司,然后再通过公司在各家金融机构开户,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等,这次的CRS标准的实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金融资产均要求披露。



第四类:在海外买了大额人寿保单的高客


近几年来很多客户为应对人民币贬值,通过各种途径配置美元资产。很多人都选择了购买境外保单,比如香港保单、美国保单。


但是,香港也是CRS签约地区,根据该条例,香港的保险公司也要将境内高客的大额保单资产信息给中国大陆税务局,这个披露不仅限于2017年新买的保单,而是囊括了此投资人历史上已经购买的所有保单。



第五类:已经设立了海外家族信托


中国首批富豪几乎都在海外设立了家族信托,此类人群最喜欢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域有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新加坡、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等等,可惜的是大部分家族信托法域都成为这次CRS签约国,而且,CRS协议内容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通过是信托机构)、受益人。



第六类: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老板


许多富豪的海外收入源于他们做国际贸易赚的钱,运营模式是在境内设立实体公司做生产经营出口,同时在离岸税收优惠地设立另一家公司,完成海外贸易的境外收款职能,享受免税的优惠。



不幸命中目标?如此应对才是妙招


随着CRS成员国的不断增加,世界即将进入资产全球配置时代,然而非常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房产投资不在CRS交换信息中。如今投资者进行海外资产配置,投资海外房产的主要目的已经不是最原始的获利,而是转变成了对冲风险和抵御通货膨胀,其次是财富的“保值、增值”。如果说,一个房产既能保值更能增值,那它必然非常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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