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达事件我们能吸取什么教训?

2017年03月02日 美国房产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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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导演英达因违反了美国相关货币法律而被美国法院起诉的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具体来说,为了绕过联邦法律的监控,英达控制每次存钱额度在一万美元以下,分50次将46万美元现金存入4家银行的6个账户。即便是这样掩人耳目的做法,还是被美国联邦法院控告洗钱,并被美国国税局查税。除去联邦法院冻结其部分存款,还需向国税局和州税局补缴税金、利息及罚款,总计金额高达32万美元。

 

在美国生活的华人无论是买房置业,还是日常生活均会像英导演一样,时常涉及到将钱带入或汇入美国,在美国转账,存钱的一些事情。那么我们从这个事件中能吸取到什么样的经验教训呢?

 

一,英达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

 

首先他此次获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逃避申报8300表格,即金融交易报告。那么这个报告是什么呢?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任何人如果一次性收到与之贸易经营和商业相关活动超过1万美元现金,就必须填写8300表格,即现金商业交易报告(Report of Cash Payments)进行申报。虽然,英达自以为巧妙地避开了上述的条例,在若干个账户内的存款每次都不超过1万美元,但是他不知道还有一条规定说“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嫌疑存在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会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可疑活动(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此外,在法庭的官方文件中显示,英达在20103月到201112月中,“人肉”从中国向美国携带了63万美元现金!而且每次携带的现金都在3万到7万美元之间,远超过美国海关规定的可携带的现金的数额,但并没有向海关申报。

 

他的拆分行为也引发了美国国税局IRS的犯罪调查科的查税行动,所以他此次获罪表面的原因是逃避申报8300表格,但背后其实是因为他违反了一系列的美国税务申报披露的连环规则,势必会引起美国税务监管部门的注意并会受到惩罚。

 

总体来讲,英达触发这次洗钱和税务的风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逃避申报8300表格,拆分现金整钱零存;二是,隐瞒收入,瞒报漏报个人所得税,引起偷税漏税查税;三是,隐匿申报海外银行账户资产,致使中国收入资金无法在美国公开披露,无法解释来源。

 

所以大家能从新闻看见,英达所受罚款,其实是分为两个部分,金融交易罪加逃税,两罪并罚。一部分是因为结构性拆分行为被冻结17.6万美元存款;另一部分是因为该拆分行为引发了美国国税局对其2009-2011年间联邦个人所得税税表1040的缴税状况的调查,发现其偷税漏税,因此判处补税、利息加存款共计14.3万美元。

 

二,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


1,首先反洗钱的法律中美双方都有:


在中国,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七种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通过转账,转换现金等方式进行资金转移的行为。

 

2,美国这边的相关法律当然也很详尽了,其实所有的目的都同样是为了防止洗钱,防止犯罪,所以只要你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明这个钱的来源清白,按照规定该申报的申报,该报税的报税,其实美国法律并不可怕,而且后面我们会说,报税并不等于缴税:

美国的相关法律包括了:

---规定入关时候一个家庭携带现金数量不能超过一万美金,否则就得申报,

---关于现金交易,我们也提到了,美国的银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 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号表给金融犯罪执法部门。

 

---关于美国纳税居民,美国有FATCA条款要求美国纳税人就海外金融资产进行申报,美国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英文缩写 FATCA,取音译称为肥咖条款。FATCA 早在2010年就由奥巴马签署通过立法,2014年生效执行,目前已有113个国家与地区加入。英导演这次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呢,就是因为他没有遵守FATCA条款,就他在中国的金融资产进行申报,以至于导致他不能合法将收入从中国合法转入美国。

 

---FATCA条款内容是什么?

针对海外金融机构:所有签约国家与地区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投资投顾等),必须每年向 IRS 提供在该机构底下的「美国纳税人」之帐户与个人资料,包含名字、税号、住址及交易纪录等。如果金融机构拒绝提供,则该机构与客户的美国来源所得或在美国的投资利润需要扣缴惩罚税率

针对美国纳税人:帐户里超过一定金额门槛的话需要于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申报。如未申报,一旦被查出,可能面临1万美元罚款。

 

至于如何界定美国纳税人,和申报的金额标准,我们就不展开了,大家可以咨询专门的CPA税务师。

 

三,针对这些法规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办?

 

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尽可能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慎用现金交易,多用支票和转账,该申报的申报,该报税的报税,千万不要想当然地故作聪明逃避。

 

1,带现金入关和存银行时:

之前已经提过,每个家庭在海关入关可免申报携带的现金金额最高是一万美金,但是如果现金携带比较多,正常申报就好,带着国内银行取出美金的凭条,证明您的现金来源。海关申报过的现金,您用于花销也好,用不完的再存入美国的银行也好,该履行的手续不可少。

 

2,报税不等于缴税,海外金融资产需要申报,仅仅收入才需要报税:

 

申报不代表需要缴税,所得收入(比如银行利息或股票赚钱)才需要缴税,而且长期生活在中国等海外的人士获得的海外收入有一定的免税额,且不会双重课税,也就是说您在中国就此收入缴纳过的税额回到美国报税还可以抵扣,多退少补。而且在美国报税,还有很多合理费用可以抵扣,就房屋来举例,您出租出去的房屋租金收入自然要征税,但是与此对应的房产税,贷款利息支出,维修费用等等都是可以抵扣的。所以我们再三强调,报税不等于缴税。

 

总之各位美国纳税义务人一定要向 IRS 诚实申报海外资产

 

 

3,如果真的资金来源是海外赠与: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万美金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叫做 Form3520 的表格申报。需要注意的是,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换言之,你向 IRS 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你需要为此缴税。

 

 

4,寻求专业人士的咨询:

---房屋交易中,我们也建议客户尽量避免现金交易,实际上大家经常听到我们经纪人说到的cash sale,是指的全款交易,并不是中国国内所谓的真正的现金交易,更不是有些人想象的扛着麻袋带着一百美元面值的美钞来买房。因为作为交易中间方的公证行ESCROW只接受定金支票和后面余款的转账。房款可以来自您名下账号,也可以来自亲友,我们只需要亲友签署一个文件证明这钱是他们自愿转给您的就可以。

 

其他的现金交易处理,关于房屋交易的可以问我们经纪人,其他的也有律师,税务师可以咨询。术业有专攻,如果英达身边有这么一个专业人士提供意见,我相信结果会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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