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eb1a移民申请的十大误区

2017年09月12日 美国移民攻略


误区一


只有像诺贝尔奖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错误。


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许多重要奖项也不是举世皆知,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二


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错误。


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擅用法规中十项标准为自己准备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文件。


误区三


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错误。


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申请人应加强火力选择适用自己申请案的标准。


误区四

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缴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错误。


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过多品质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请案。


误区五


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审查。错误。


「雇主申请」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通过的必备条件


误区六


没有拿到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审查。错误。


「工作offer」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审查要项。


误区七


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将使困难度大增。错误。


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于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境外申请」无关。


误区八


硕士?博班学生?博士候选人?博士后研究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审查。错误。


移民法规没有禁止博士生进行杰出人才移民,只要申请人能提供质?量俱佳的申请案一样有机会获得美国移民局核准。


误区九


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错误。


美国移民局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重新申请。若提交申请后发现重大错误,可提出「撤回」的申请。


误区十

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收到补件通知(RFE),就表示申请失败。错误。


只要能针对美国移民局(USCIS)要求提出合理解释并补齐资料,申请案仍大有可为,成功在望。


 总结 

以上十大误区,必定要对杰出人才移民先作好功课,拥有正确的认知,有助于防止误入以上误区,杰出人才移民其实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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