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热传。据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通报,9月1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
上海一名警察执法时孩子被摔,涉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新京报》评论认为:公安部此前发布的《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曾经清晰地提到,在查处路面交通违法时,遇有违法者带有随行儿童的,民警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在这一事件中,涉事民警(或辅警)不仅没有安抚好儿童,相反还直接顺带把儿童也摔倒在地, 已经涉嫌违规。
最新:涉事警察被停职
据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
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也坦承:该事件中民警为制止当事人无理纠缠而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警方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始终要求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事发后,中国网友在观察者网发布的的《民警抱摔带娃女子事件:我们同情的是孩子,而不是蔑视警察权威的人!》(作者为环球时报的单仁平)文章后这么评论:
大家来安静看完下面这个美国警察执法视频,面对被盘查人员的不配合,这位警察不仅不敢打人,还认真道歉了。
美国案例一
同样,在美国也有一起警察与抱孩子的黑人女子发生争执的视频,以下视频是美国警察在处理一名抱着孩子的黑人妇女的执法视频,当时因为争执激烈,抱孩子的女子情绪难以控制,对警察各种攻击,而画面上可以看到,这名警察只能闪躲:这名黑人妇女的挑衅行为比起上海那名妇女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洛杉矶华人律师邓洪认为,涉事警察存在执法的疏忽和过错,警察会遭到内部调查,如果造成了执法对象的受伤,会由警察局或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另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刘龙珠则表示,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涉事的警察至少触犯两条重罪。
第一、触犯加州刑法第273条,对妇女儿童构成伤害罪(Child endangerment),最高刑期6年;
第二、触犯加州刑法第245条,使用致命武器攻击罪(battery with deadly weapon),首先,警察面对的是抱着孩子毫无攻击力的妇女,其次即使对方用言语刺激,涉事警察身边还有一个警察同伴,完全没有必要使用攻击性动作。警察经过特殊训练,其出手默认为是致命武器,这条刑法规定最高刑期4年;
因此,两者两者叠加,涉事警察面临最高10年刑期的惩罚。
美国案例二
我们又找到了另外一个美国普通民众与美国警察之间的执法对话,让大家了解真实的美国警察——
看看美国警察面对被盘查人员不配合作出的态度 / 一定要看到最后噢!
再看看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的执法手段
“说女子袭警,在美国会被枪毙的,你们是觉得中国的警察都特别娇贵吗?”媒体人邹超评论认为,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进行突然人身攻击。从视频中看,女的只是推搡了几下,警方根本没有使用暴力制服对方的迫切性,更何况女的手上还抱着孩子。在美国警方根本不会这样对待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不然请举出反例),如果在美国发生这样的事,受害者会获得政府的巨额赔偿。
1
有小孩在场,警察该怎么执法?
显示权威(高喊“我是警察”、大声命令嫌疑人、掏出警械或武器,甚至拔枪指着嫌疑人);
肢体接触(用手抓住嫌疑人的手腕或肩膀、用手铐将其铐住);肢体攻击(用格斗技巧扣住嫌疑人的脖子、将嫌疑人摁倒在地、用拳头或肘部击打嫌疑人身体);
物理攻击(使用非致命性的警械制服嫌疑人,比如用辣椒水喷雾器或警棍、泰瑟枪攻击嫌疑人的面部等);
致命攻击(使用致命性武器向嫌疑人开火,比如用手枪或霰弹枪对准嫌疑人射击)。
这个规则的核心,就是无论嫌疑人是否真的已经犯罪,或者不管说犯下的罪行轻重,只看你是否违抗了现场警察的处置,以及对警察、对其他周边的人的威胁程度高低,警察就有权决定使用什么程度的武力来解决问题。
2
说美国警察动辄开枪,可能是刻意的误解
所以,那些说“在美国早就毙了”的中国评论员,有意忽视了这个背景。假如民众没有枪,警察完全没有理由使用过度暴力去制止犯罪或者中止犯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抵抗行为或者没有抵抗能力(比如一个人对五个人执法者),那么过度暴力更不应该发生。
尤其是,吃饱饭去机场接个人就飞来横祸这种情况,更是天方夜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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