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案例分析:外国人在美国置业,为何更加需要做好遗产规划?

2017年09月12日 美国安居置业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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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分析 


最近发生了一起真实案例,跟大家一起分享。客户赵女士的女儿(以下称王太太)和女婿(王先生)是澳洲居民,大约3年前王先生以外国人的身份在美国置业,当时为了贷款方便房产的Title上只写了王先生的名字,事实上两个人是 in married, 但王先生并没有让太太签署quite claim deed( 放弃该物业产权),事实上已造成产权不清晰,产权有模糊区间。


今年王先生突发意外去世,王太太从澳洲赶来美国准备继承房产(该房产目前市值$200万美金),却遇到了棘手的遗产税问题。


对于美国公民或居民,在美国所购房产在做赠与或遗产继承时,每人终身有549万美元免税额,可是,对于没有美国身份的、平时大多时间身居海外的“非税务居民”,遗产免税额仅有6万美金遗产税目前高达40%的比例,假如以王先生一人拥有房产产权,那么王太太需要支付的遗产税是:($200-$6)×40%=$77.6万,假如以王先生和王太太共同拥有房产产权,那么王太太需要支付的遗产税是:($100-$6)× 40%=$37.6万, 而此金额必须要在资产所有者逝世后的9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全额缴清。这谈何容易。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作为想要或已经在美国投资地产的外国人,从此事件中得出何种警示?总结如下:


问题一 

问题一:房产的产权名字要清晰,假如夫妻是结婚状态(in married) ,夫妻两人的名字都需要在Title上,假如夫妻是结婚状态(in married) ,但只想一人的名字在Title上,那么另一方要签署quite claim deed,避免产权不清晰


目前王太太正在找遗产律师,准备跟法官申述,希望法官判决该房产是夫妻两人共有,这样可以尽量减少遗产税金额。



问题二

问题二: 王先生和王太太作为外国人在美国购买房产,没有提前做好遗产规划


鉴于没有美国身份的外国人,在美国购置房产的遗产免税额仅有6万美金,我们建议以下两种方法应对,保护自己和家人。




  1. 外国人在美国购置房产的同时,一定要记得加买一份人寿保险。一旦房产业主过世,人寿保险可以用来付清遗产税,从而使房产能够顺利由家族中未亡人继承。这个建议同样适用于有美国身份的人,因为让家人在9个月内拿出遗产40%金额的现金,一般会有困难。


  2. 外国人( 如果此生打算拥有或正在拥有美国身份),那建议用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因为如果夫妻共同拥有房产五年自住两年,房产出售后增值五十万美元免税,而公司拥有房产没有这个税务优惠。


  3. 外国人(如果此生不打算拥有美国身份),那么建议需要先成立公司,将房地产放入公司,然后将公司股票或股权作赠予或买卖转移,达到股份转让继承的方便性,从而避免遗产税的问题。


  4. 外国人假如去世,产业一样要通过法庭认证(Probate)的过程,才能由受益人继承,除非该外国人在生前已经成立生前信托。换句话说,外国人假如在美国用个人的身份购买房地产,应该由律师设立生前信托,去避免需要通过认证。


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咨询Celina Ni, 电话:408.712.6078  微信:Celina_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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