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生会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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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本周二宣布,将废除海外出生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改为申请人能否获得国籍,将根据申请人个案,由联邦法庭或移民部长审核决定。
2月6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Ahmed Hussen宣布了新修订的法案Bill C-6,其中一个重要改变是取消了海外出生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
Ahmed Hussen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的通知指出:”任何可能面临被取消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个人,现在可以选择诉求联邦法院或者要求联邦移民部长做出判决,申请保留公民身份。这一改革对申请人更加公正透明,移民部不再一刀切取消所有在28岁前错过申请公民身份的海外第二代加拿大人的国籍,而是改为最终由第三方联邦法院做出最终判决。移民部在审核过程中将增加额外步骤,即移民部官员在审查每一个具体个案时,在决定转到联邦法院前,先行决定是否动用取消国籍条款。换句话说,申请人既有机会要求联邦移民部长做出判决,又有机会诉诸联邦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加拿大联邦政府过去的法规,要求国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必须重新申请公民身份,2009年时任Harper执政时废除了该法规,但是没有追溯期,即2009年前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年龄超过28岁没有申请保留国籍,依然失去公民身份。
有加拿大专业移民律师表示:”Bill C-6法案的推出表明加拿大政府欢迎移民,而不是刁难移民,为他们获得公民身份、安居乐业创造便利条件。这个改革对华人移民还是有一定影响, 因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华人移民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定居做生意,所以他们的孩子出生在海外,但过去的政策他们必须在孩子28岁前代为孩子重新申请加拿大身份,现在则不需要了。”
之前,加拿大一名来自Winnipeg的39岁女子Anneliese Demos,她2岁时随父母移民加拿大,虽然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并且每年都有纳税,却因为错过了自己在28岁前重新申请公民身份的机会,所以根据旧法她在去年收到了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对其取消公民身份通知。根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周二宣布的新法,像Demos这样”身份尴尬”人士将继续享有加籍身分。
Anneliese Demos
加拿大法案Bill C-6作为”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补充,是对2015年引进的旨在修改取消公民国籍审批程序的Bill C-24的进一步改革。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还表示将会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更多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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