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雇佣关系部

2015年07月20日 新西兰雲盟



新西兰是一个“老板受罪,员工享福”的国度,虽然这么说有一些极端,但是也从侧面证明了新西兰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十分到位。很多情况下,员工的权益在法律的框架下能够得到最充分的保障;但是如果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了劳动纠纷,那么新西兰雇佣关系局ERA就会介入事件,并最大可能的调查真相,保护真正的受害人的权益。


由于华人是外来移民,很多情况下,不了解新西兰的雇佣法律、也不清楚能够拥有什么样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时候,辛苦的工作了一段时间却莫名被雇主解雇、亦或是无法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无法得到应有的休息时间等等;在迷茫、无助的时候,与其与亲朋好友哭诉您的遭遇,不如鼓起勇气,向新西兰雇佣关系局陈诉您的遭遇,并期待一个圆满、公正的解决方案。


雇佣关系局ERA简介


新西兰雇佣关系局,英文名称是The 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简称ERA。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依据新西兰雇佣关系法2000(Employment Relations Act 2000)而设定,专门解决新西兰境内劳动市场上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劳动纠纷、并进行仲裁。


ERA的官方网站为:http://www.era.govt.nz


雇佣关系局的工作流程


如果劳资双方,产生了无法自行调解的矛盾,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ERA汇报并要求该机构的介入。不过在ERA介入之前双方必须先行调解,直至证明调解失败、问题无法解决,ERA才会接手这个案件。


ERA调查案件主要根据事实、以及雇佣矛盾的是非曲直而判断结果,不会以“技术性”“照本宣科”的教条方式来审理案件。


劳资双方中的一方,向ERA申请介入后,ERA将给出一个回应,并安排出一个时间表,来决定调查的进程;这个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是电话的方式来完成;同时,雇佣关系局也可以要求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后才开始着手调查。


ERA立案开始调查后,通常将会举办一个多方参与的讨论、调查会议,参与人员有劳资双方以及ERA的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另外,相关的证人、目击者也可能被要求出席会议以提供证据、回答问题;只要委员会的委员不反对,与案件无关的普通公众也可以参与会议、旁听进程。


在调查会议结束后,ERA的工作人员将会充分考虑双方的举证,并出具书面的决定;这个决定对于劳资的争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争议的双方如果有一方对决定的内容不满,可以针对其内容要求再次进行讨论;如果双方接受ERA的决定内容,那么就必须执行决议,否则等同于违反法律。


ERA的调查时间


新西兰的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真的不是很高,ERA也是一样,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至少数周、甚至数个月的时间进行处理。处理的过程长短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纠纷双方对于调查的时间紧迫性的要求、双方是否针对问题进行过调解、双方是否能够参与听证的过程、以及双方争议焦点的问题复杂性等等。


注:文与图来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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