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跳舞的时候让舞蹈是有灵魂的 有内容的?

2015年06月29日 新西兰环球阳光健身俱乐部



尊敬的会员您好!今天是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明日为您准备的课程有:

小操厅:

19:00-20:00钢管舞(艾米)

大操房:

12:30-13:30肚皮舞(王筱)

18:00-19:00身心平衡(夏玲莉)

19:00-20:00尊巴(夏玲莉)

20:00-21:00踏板操(雷杰)

单车房:

17:45-18:30动感单车(蒋慧)

18:45-19:30动感单车(向召朋)

19:45-20:30动感单车(张柯)

舞蹈从一产生起便和音乐结成了最紧密的联系,舞蹈离不开音乐,音乐在舞蹈艺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舞蹈艺术总的概念中,音乐成为其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舞蹈与音乐

舞蹈与音乐的密切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舞蹈离不开音乐,舞蹈总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展示出来。舞蹈与音乐共生存,不存在没有音乐伴随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击出来的节拍或歌唱相伴和。在《乐记·乐象篇》中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在汉代《毛诗序》中也讲了这个道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界甚至有这样的说法:“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原苏联著名舞剧编导和舞蹈理论家扎哈诺夫也说过:“音乐——这是舞蹈的灵魂。音乐包含了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

中国舞蹈家吴晓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作了验证。他认为:“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必须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现出来。”他并且公开宣称自己曾从《义勇军进行曲》中“获得舞蹈形象”,他还指出“就是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他从无声中也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虽然有些舞蹈家为了强调舞蹈艺术的独立性,致力创作了不用音乐伴奏的作品。但还是用走踢踏,通过脚铃、手铃来随着身体的动作而发出有节奏音响来替代音乐伴奏。从广义上说,这种有节奏的音响,就是音乐的基本因素。我国舞蹈家王曼力等编导表现张志新烈土在狱中斗争生活的舞蹈《无声的歌》,就是一个无音乐伴奏的舞蹈作品,但是它采用了风声、水声、镣铐声、鞭打声等音响效果来伴奏,其实这种音响的本身就属于广义上的音乐,因为它有节奏,有律动,有音高,有音色。概言之,舞蹈和音乐不能分离。


二、舞蹈与音乐的结合

首先,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的共同点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自然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节奏。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看,人的有节奏的动作自然地要求音乐来配合,因此历代各种有节奏的集体劳动都有劳动号子。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的配合。当然,能够同舞蹈相结合的不是任何音乐,而是节奏比较鲜明的音乐。音乐本来便同其他艺术相结合,例如同戏剧、电影、诗歌等等,但是最容易而且必须结合在一起的还是舞蹈,原因也在于它们之间有着共同的节奏。

其次,舞蹈与音乐的共同点是抒情性。舞蹈和音乐都直接表达感情,而且音乐的表达具有抽象性,它不会对舞蹈的具体表达产生重叠、矛盾或干扰,而可以与舞蹈结合得天衣无缝。

再次,舞蹈和音乐都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这样它们才能够同步进行,结合在一起。


三、音乐对舞蹈的作用

(一)配合并帮助舞蹈在整个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性格,烘托气氛

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感情当作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验。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组成部分的音乐当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感情,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表现出来。杰出的舞蹈家乌兰诺娃在《一个舞蹈演员的自述》中说,她在扮演《巴赫奇萨拉伊的水泉》中的玛丽亚时,是把理解音乐作为“起点”的。她还说,好的音乐就是在对自己“指示舞蹈动作的表情和意义”。音乐可以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内容,并且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音乐能够直接打动观众的感情,这就等于在舞蹈与观众之间增加了一条感情的纽带,使观众同舞蹈更加接近。

(二)帮助组织舞蹈动作

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而是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按照音乐编舞”,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扎哈诺夫说:“作曲家写作舞剧音乐,……,而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当然,舞蹈并非只是服从音乐。首先,舞蹈要对音乐进行选择,因为不是任何音乐都适合于舞蹈的。其次,如果专为构思中的具体舞蹈作品创作音乐,就要服从舞蹈编导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编导在编舞过程中还可以要求对音乐进行修改。

吴祖强先生在《舞蹈的音乐结构及其它》一文中曾这样说道:“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间舞《石头·女人》的音乐,以浓郁的福建地方色彩,洒脱、纯朴的音调特征,刻画了惠安女勤劳、朴实和忍辱负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无穷。

(三)在舞蹈和舞剧中担负着交代和展现剧情的任务

如舞蹈剧《好大的风》第一段“回忆”中,音乐以电声模拟乱风的效果,由小变大,由远至近,把观众带进了要讲的故事氛围中。到了舞蹈的第三段“象征”,在唢呐呼喊般的领奏下,和着强烈的鼓声、钹声,与弦乐的短促有力的演奏,把舞蹈推向了高潮。最后音乐伴随着一阵狂风呼啸声吹过,仿佛要把这动人的故事吹向更远的地方,让更多的人为之感动。艺术魅力在这里体现为舞蹈与音乐的浑然一体。


舞蹈与音乐的结合形成完整的舞蹈艺术。舞蹈所表现的动作和姿态是世界万物中最美、最能打动人的动作和姿态,与之组织得最美、最动听的声音即音乐艺术相结合,将给人带来一种美妙的艺术享受,并从而产生社会作用,这是一种“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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