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澳大利亚人犯罪被驱逐至爱尔兰——最后竟失去国籍

2015年10月16日 澳大利亚华人资讯



44岁的丹尼尔·史密斯,出生在澳大利亚的一个人,他曾有过罪犯历史。因为澳大利亚公民行为中的一个不起眼的规定,与两个分别为11岁和13岁的孩子分开,已经向移民部和以彼得·达顿部长为首的边境保护部门争取,赢回自己的公民权力。


史密斯说18年前,当他带着他父亲为他办理的爱尔兰护照去爱尔兰度假回国后,他就失去了澳大利亚护照。


“就这样,生活又继续了17年,”史密斯说。”毫无疑问的,我是澳大利亚人。但我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就他而言,运气不佳的他成为了爱尔兰公民。


关于这名澳大利亚人为何会失去澳大利亚公民身份这个问题,一个部门发言人解释到:“由史密斯提供的信息表明,他可能在1992年就已经失去了澳大利亚国籍。情况可能是这样的,在200244日以前,澳大利亚公民法案1948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当一个澳大利亚公民获得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时,会自动丧失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史密斯先生是过桥签证,在接到了“意向考虑取消签证”之后担心被驱逐出境或被拘留。签证在十一月四日停止。


“我非常着急,”史密斯先生说。”因为我不在身边,给我的儿子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随后,费尔法克斯媒体与史密斯所在部门取得了联系,一位发言人表示:“对史密斯的情况和移民状况调查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完成,该部门将停止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取消史密斯的桥接电子签证直到他的移民身份问题得到解决。”


当被问及史密斯是否面临被驱逐出境或拘留的问题时,该部发言人没有做出回应。


史密斯的身份危机在201412月更加加深。当时他想去泰国旅游,申请澳洲护照。结果却被告知,他需要一个公民资格证书,否则申请另一个签证将是违规的。


在这个高度复杂和不寻常的情况下,史密斯一直保持过桥签证直到他的地位被明确。这份文件要求取消他的出生国“澳大利亚”以及“爱尔兰”国籍。因为他的出生证明显示他出生在东墨尔本。


该文件还提到他在1988-2013年的刑事罪行,作为“考虑取消您的过渡性签证的理由”,暗示他不是“好公民”而拒绝恢复他的国籍。


史密斯,担任过瓷砖业务的瓦工,说他在五年前因盗窃和吸食海洛因被判入狱两次之后就痛改前非了。“我的新生命从七年前开始。我戒掉了海洛因毒瘾并且开始做起生意,这一切都很好。我没有从任何政府机构中获得任何资金,在我的企业中开始雇佣员工。”


一位部门发言人说:“申请恢复澳洲国籍的申请者必须符合澳洲公民法案2007的立法规定,包括对他们良好品格的要求”。


移民律师戴维·曼尼,难民和移民法律中心的执行主任,她告诉费尔法克斯媒体,史密斯应该得到公正的法律待遇。


“作为基本的公平和正义问题,他应该能为自己辩护以保持自己作为澳大利亚人的身份,最终没有被驱逐由于法律条文或错误的行为,”他说。


“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年中,由于法律的重大变化,人们有权获得双重国籍而不受被驱逐出境的威胁。


“如果史密斯称澳大利亚是他的家,他就不应该因为法律条文或错误的行为而被驱逐出境或永远流放澳大利亚。”


调和史密斯的情况甚至更进一步,他说他不再拥有爱尔兰护照,在一个没有人的地域。


“如果我没有旧护照,我就需要再次重新申请爱尔兰公民身份。所以,这告诉我,不管怎样,我仍然不能拥有爱尔兰公民权,这将使我无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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