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十年签证当绿卡

2016年01月08日 美国移民情报站



前言


来美观光旅游十年签证,并非入境美国的保证,更千万不要以为是美国的“合法居留证”。



自十年美签开放后,因为允许中国民众可以十年多次往返美国,让许多华人误以为“可以把美国当成居住地”,随意进出居留。如果在美国单次停留时间达到最高六个月,建议下次最好相隔一段时间再入境较保险,否则停留美国五个多月,回国不到三个月又飞美“观光”,被海关认为入境与签证原因不吻合的机率会大大提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许多祖父母到美国“无偿”帮孩子照顾孙子,对华人来说“很正常”,但如果入关回答海关官员来美目的是“来帮忙照顾孙子”,可能会被视为非法打工而拒绝入境。




对于频繁进出美国、并停留多时的中国旅客,还存在一个 “实质纳税”问题。建议在美三年连续居留不要超过183天。往回推三年,分别是大前年居住日期的六分之一,前年居住日期的三分之一,加上报税当年100%的居住日期来计算,只要在美居住超过183天,均属美国税法定义的“实质纳税居民”。如果一年单次就在美国待上五、六个月的中国旅客来说,被列入“实质纳税居民”的可能性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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