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栏 | 以Self Filling方式上市以及区域中心新设&购买法律服务

2016年02月04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1、兹有对以Self-Filling方式在美国OTC市场上市感兴趣的公司,可联系我们,我们将为贵司提供专业化的上市法律服务。
(注:Self-Filling registration,也被称为“自我申报注册”,指通过在美国直接设立公司后以该公司为主体向美国证监会申请上市的方式。该方式相比于反向并购上市具有上市费用低、法律财务风险小、避免股份被过多稀释的特点。)
2、对新设或者购买EB-5区域中心感兴趣的机构或个人亦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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