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华人注意,在国外这样存钱很容易惹祸

2016年04月18日 澳洲微报



身在海外的华人,勤奋努力,往往经过几年的打拼,都会安家乐业。同时,华人想法设法偷税漏税的现象也是屡禁不止。很多从事小生意有现金收入的华人,往往会隐瞒大量的现金收入,或者分批量小额存入银行,但是,澳洲微报要告诉大家的是,外国税务局,包括澳洲税务局都会盯紧频率很高的存款人。


最近,在达拉斯执教多年的一名女教师,企图隐暪58万元的收入,11日被判在联邦监狱坐牢18个月。此外,她有七栋房被国税局没收。


达拉斯晨报报导,琳达.范特若 Linda Nell Fantroy 从2010年1月到2013年10月存款111次,总额为58万元。



法院纪录显示,所有存款额都低于1万元,以免她的银行向联邦当局通报交易。这种做法被称为“拆分洗钱”structuring,是联邦罪行。


65岁的范特若使用部分钱在达拉斯买房子,她参与达拉斯住房局管理的联邦住房选择券计画,把其中一些房子出租给低收入家庭。



范特若去年12月对拆分洗钱交易以规避通报规定的指控认罪,她被令从6月6日起开始服刑。


在范特若对政府行动未提出抗辩后,一名联邦法官去年1月下令她所有的七栋房子充公,国税局接管这些房子的所有权。政府表示,范特若这些钱的来源不明,国税局打算出售房子,使得一些租客担心失去住所。


范特若在康斯托克中学担任教师,年薪为7万3748元。她从1978年起就在达拉斯独立学区工作,曾担任校长,2005年要求退休,但后来改变主意。不过学区不准她取消退休,而是重新聘用她。


联邦没收法允许政府没收财产,即使未被控罪。该法令旨在防范罪犯利用非法活动赚钱。当局说,他们只锁定用来犯案或是犯案结果的财产。


维护公民自由人士则批评法令,认为无辜民众可能受害,而且往往没有财力来抗辩政府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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