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国海关新政策

2016年04月08日 澳洲龙鼎置业投资集团



龙鼎通告
4月8日中国海关新政策

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这个消息在跨境电商尤其是海淘
代购的圈子里一石激起千层浪。
那么如果此税收政策被严格执行的情况下,跨境电商的纳税额究竟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让我们言简意赅地看图说话。

4月8日以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只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目前的行邮税共分高低四档,不同产品根据类别按相应比例征收,但有一个50元的免征额,也就是说,如果你海淘的商品经海关时算出来的应征行邮税没有超过50元,就不必交税,这就是为什么比较专业的代购有时会将物品打包成几个包裹寄给你的原因。4月8日以后,行邮税变为三档,50元起征点保留。
“这样看起来税收没有太大变化啊?”你可能会问。重点在这里,除了行邮税以外,此次新的税收政策其实是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增加“跨境电商综合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且,没有任何免征额哦。虽然以应征税额的70%征收,也就是说算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额后,会打个七折收取,但是税额真不低呢。
政策将单次交易限额由现行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20000元。

超过单次限额、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额的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一律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一个包裹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你一年海淘累计金额超过20000元,或者你买的任何单件物品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统统按照贸易来征税,而不是个人自用物品来征税。

总体来说,新政执行后,绝大部分海淘商品的需缴的税会变多,但是也会有部分海淘“奢侈品”需缴的税反而变少。下面我们就来对比一下新政策执行后,海淘商品征收的税款的变化吧:

此次新政策变革的重点,是从过去鼓励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商,转变为鼓励跨境出口电商和对实体经济促进作用较大的企业对企业B2B模式跨境电商;同时限制跨境进口企业对个人B2C模式,也即个人直接通过海淘或代购购买商品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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