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氣憤】常領現金慘遭沒收15萬 兩年才討回

2016年04月14日 世界午報



國稅局2014年沒收一名雜貨店主在銀行帳戶的15萬元,這幾乎是他的終生積蓄,雖然他並沒有違法。幾乎兩年後他才把這筆錢要回來。

這名莫名其妙的受害人是昆蘭(Khalid Quran),他在北卡州綠村經營一家小商店。他的「罪行」是經常從銀行帳戶領出現金,這對他的行業而言是正常作法。

但是常領現款引發國稅局採取行動,這種行動原本旨在遏止販毒、洗錢、有組織犯罪、和恐怖活動,而不是阻止向買獎券和香菸的民眾提供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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