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了怪】澳洲人喜欢来维州堕胎,可这技术……医院快把自己坑成爹了!

2016年08月28日 墨尔本微生活





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挺奇怪的,有些人想要宝宝却怎么也怀不上,有些人不想要孩子却一不留神就怀孕了。怀不上的四处求医问药,怀上了的也着急,“这不是我想要的啦”!




怎么办?流产呗!


可是,如果明明做了流产手术,结果最后还是生了一个胖娃娃,碰到这种百年不遇的见鬼事你是该喜呢还是该悲呢?



这可不是小微闲着没事瞎编,是真事哦!而且事情就发生在维州! 

2013年8月,家住维州的20岁姑娘(未透露姓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这、这我没打算要孩子啊,这可咋整?




没办法,去做流产吧。


于是她先去了看了GP(General Practitioner,全科医生,在澳大利亚,如果不是急诊,大家一般会先找GP进行基本的判断和诊疗,如果有需要,GP会把病人转诊到相应的专科医生那里。),血液检测结果证实她确实怀孕了,于是她去了当地的医院做了终止妊娠的手术。




但事情后来的发展却完全出乎意料!


2014年4月,这位做了流产的姑娘竟然生下了一个宝宝!


这时候姑娘意识到,都是医院惹的祸!原来当时她做的流产手术并没有成功。


更令她生气的是,在手术之后,医院和那位GP有足足三次机会可以发现她的妊娠并没有终止,然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这个错误,但是,他们并!没!有!




第一次是在流产手术后两天,当时,医院按照程序给她做了病理学报告,报告显示,她的身体内已经没有了胎儿的痕迹。


可是过了一个月之后,她总感觉自己的腹部很柔软,还有一种刺痛的感觉,于是她又去了GP那里。GP建议她再做一次血检(而不是超声波)。血检结果显示她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一种因胎儿而产生的激素)的水平高于正常值。




姑娘认为,鉴于她有流产历史,因此医生本应该为她做超声波检查,以确定她的子宫内是否还有胎儿。但医院和医生却不负责任,无视她可能仍然怀孕的种种迹象。


12月初,她再一次进行了血检,结果显示她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水平依然居高不下。


5天后,医院终于给她做了超声波检查,结果证实,她已经怀孕20周!




于是,现在她一纸诉状将医院和GP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者给予她数十万刀的赔偿(具体数字并未透露)。这其中包括她怀孕和生产期间各种医疗费用,以及本可以避免、但现在她却不得不承担的各种抚养孩子的开支,包括衣食住行和教育等。另外她还说自己因为这件事而遭受了精神创伤,长期饱受心理压抑、情绪失落的折磨,因此,这里面也包括她的精神赔偿。



根据2014年的一份数据,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养育两个孩子的开支为812,000,按照这个数字,这位姑娘的要求似乎并不过分,不知道小伙伴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哦,可能有人会问澳洲流产合不合法啊!据悉,全澳每年有8万名妇女接受了堕胎,意味着每四例妊娠中其实就有一例人工流产。各州法律不尽相同,维州则在2008年将堕胎合法化,所以维州成为澳洲“堕胎游”热门地,一个私人机构承认46%的客户来自维州以外。


关于堕胎澳洲各州现行法律如下


昆州 -- 堕胎对妇女和医生都是一项刑事罪名,除非医生认定妇女的生理和/或心理健康处于严重危险当中。


新州 -- 堕胎对妇女和医生都是一项刑事罪名,除非医生认定妇女的生理和/或心理健康处于严重危险当中。医生还能对病人的社会、经济和其他医疗因素加以考量。


首都领地  --  合法,但是必须由医生来实施手术。


维州  --  24周前的堕胎均为合法。24周后需要两名医生的认可。


南澳 --  如果有两名医生同意妇女的生理或心理健康由于妊娠而受到威胁,或者有着严重胚胎异常,且妊娠未超过28周,人流手术为合法。


塔州  --  16周前均为合法。16周后需要两名医生认可。


西澳  --  20周前合法。此后有限制。


北领地  --   如果有两名医生同意妇女的生理或心理健康由于妊娠而受到威胁,或者有着严重胚胎异常,且妊娠未超过14周,人流手术为合法。14到23周内的堕胎手术仅限于紧急情况。

编辑:小房子

图片来自网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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