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大战!31票反对,28票赞成,澳洲参议院否决18c条款修改议案!来看澳洲华人都该了解的18c条款是什么

2017年03月31日 CityDiscount都市折扣



数小时激辩之后,31票反对,28票赞成。

联邦政府想要将反种族歧视法中18C条款中的“侮辱、冒犯和羞辱”的字样替换为“骚扰”的提案被参议院否决了



大量工党、绿党和一些中立参议员投出了反对票。

赞成修改的人,认为那将是继续限制言论自由,给很多言论扣帽子,是扭曲的存在,还会增加执法处理的精力和成本;



反对修改的人,觉得澳洲有必要维护反种族歧视,支持弱势,坚持多元文化融合。


然而,自由党政府依然使得此类修改获得了进展,目前处理该法案投诉的委员会将会被赋予更大的权力来否决被认为是恶意或者无根据的投诉。


18C条款是1995年时对于在1975年10月31日颁布的反种族歧视法的一个补充:基于一个人的种族的“冒犯”(Offend)、“侮辱”(Insult)和“羞辱”(Humiliate) 改成“骚扰”(Harass)。




1975年10月31日,不仅仅对于华人,对于这个多元化的国家来说也是历史上一个十分值得纪念的日子。


后来加入的18C条款:



如果这次修改通过,比方说你走在街上被别人莫名其妙骂Chink,Yellow Fever,F**KING Asian这些词汇就会成为澳洲的言论自由,或者只涉嫌harass,而非种族歧视,这使得种族歧视的投诉依据更加严格,大大增加了定罪的难度。也就是说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些微信新闻里在澳洲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类似对于少数裔族的辱骂言论将在法理上将很容易不再被算作是一种种族侵犯。


自去年起,自由党保守派不断在舆论造势,指出“冒犯”、“侮辱”和“羞辱”三个词太容易入罪,妨碍言论自由,倡议修改。改革案由联邦政府在3月23日通过,并在之后送交国会。讽刺的是,两天前宣布草案公布的3月21日那一天还正好是澳大利亚的“和谐日”。


然而,澳洲多个华人社团以及其他民族族裔社团都公开表示反对修改反种族歧视法18C法案,指出这会“为丑陋的种族歧视大开方便之门”。调查也显示大多数澳洲民众也不赞成修改。认为应继续加强保护弱势群体,不该拿着“言论自由”的招牌潜移默化地影响下一代,让和谐的社会走向纷争。


总理,说过的话,怎么又吃回肚子里了呢?



责任编辑 T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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