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汽車管理局(DMV)5日宣布,州府由4月3日起放寬接納加州居民以護照卡為身分證明文件,向DMV申請駕駛執照。
DMV指出,州府決定同時接納聯邦政府發出的護照卡,目的是為加州居民提供更多的方便及選擇。護照卡比傳統的駕照更為便宜及方便攜帶,但是護照卡與護照是同樣經過聯邦政府審查核發的可靠證件。
過去DMV規定,首次在加州申請駕照或身分證者,必須提供護照以證明其個人身分。首次申請駕照者也必須親到DMV辦事處辦理,且要預先在網上或致電預約申請時間。
DMV又提醒民眾另一項新規定。由去年(2016年)7月1日起,所有首次申請加州駕照者,必須提供住在加州的證明文件,否則將無法取得加州駕照。
除了護照(或護照卡)、加州居住證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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