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了,别带我看《春娇救志明》

2017年04月28日 芥末澳洲留学



“我很努力的摆脱张志明,却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



爱情

到底会把人变成什么样子?


“你和他现在到什么程度了啊?什么,同居? 我靠,你小心陷进去啊!”


同居有毒,不论多少人劝你,在你开始之前,那种热切的期盼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满脑子想的都是能和那人朝朝暮暮的画面。


不必再熬着夜守着电话

不必再偷偷摸摸见面

不必再每天依依不舍地分开


当初不会计较得失,结局再痛也还爱着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之一 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 所有东西正慢慢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爱情有时也是一个屋檐下的恩重如山。


他和她谈了近四年的恋爱,在一起不久后就开始同居。作为留学生都知道,很多同居的理由就是为了省点钱(虽然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曾是个粗枝大叶的人,有了她之后也悉心钻研起做饭,澳洲的青菜很硬,就算煮不烂也会笨手笨脚地操持着;去超市买七八袋东西,自己硬是提两趟也不会让她动手一下。就算切破了手,被滚油烫红了胳膊,他也毫无怨言。他说他喜欢这种生活,两个人一直待在一块他就会快乐。


两个人还是同学,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在期末去lib刷夜,一起去party,一起逛mall,一起出门一起回家,也许你会问,如此重复的生活难道不会疲惫吗?



我不知道别人,但我们在一起并不仅仅是因为生活,更是因为爱。当你爱他的时候,你就会从孙悟空变成齐天大圣,就算自己的个头再小,也会因为对方激起心中强大的保护欲。


因为他不适应西方的冷餐,我就挽起长发认真的学习为他做饭;在英国看医生麻烦,他便将我所有的频发病刻在心里寻找最快的治疗办法。无论于我于他,彼此的存在已不仅仅是个室友或床伴,而是从今以后人生百科里的重要标注。


只要有你在,我就会努力 


他会为了让我开心每天写长长的日记给我看,他会演出我喜欢的电视剧情节,他会不顾形象地在我的照片里一起疯一起傻。


我曾是个有轻度洁癖的人,可我却可以无视掉他冲马桶不盖盖子,甚至亲手将他的内裤收拾起来放进抽屉里。我也曾是个内向的女生,但为了让他开心,我也偷偷百度各种情趣宝典,在床上让他眼睛一亮。



写了这么多,我还是要抱歉的告诉大家,结局没有那么美好,毕业后因为各自的前程我们还是分手了。


但我还是会在吃饭的时候习惯性的点他最爱吃的那道菜,开车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他那些别别扭扭的坐姿,听到老歌时还是会发呆想起曾经伴随这段旋律有他的画面。


那时年少的我们,幼稚的想要照顾对方一生。曾经的义无反顾,和分手后的失落心空都是这四年满腔的真诚。无论何时回忆,都想将一直手伸进往事里,轻拍那时的我们说“这段时光真美好啊。


所以许静美唱“你抽的烟,让我找遍街上的店。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没改变。”所以麦浚龙唱“我想听你意见,这算是病吧。”



同居其实很傻,傻到想改变自己,傻到想改变对方,傻到想改变命运。


不思量,便难忘。即使回忆起过去同居的日子,想他时的佳期如梦,如约而至的曾经是我。


说真的,假如可以重来,我也愿意将曾经的傻再犯一遍。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