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5种税务身份,报税方式大不同!

2017年09月25日 GB加拿大环球移民投资顾问集团


在加拿大有没有报税的义务,取决于你的“税务的身分”,而和你是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没有关系。而是要看你在加拿大的“居留联系”和居住时间。


加拿大税务局将个人的加拿大税务身份,分为五类:


居民(Resident)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


1、居民(Resident)

典型居留联系(居民): 在加拿大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需要照顾或提供生活支持的父母、子女等)的情况,被视为典型居留联系。此外,个人名下的汽车、存款、银行账户、驾照、健康卡、会员卡等也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在你有了典型居留联系的当天,即被视为税务上的居民。


2、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在加拿大有典型居留联系(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但是短期在外国工作、旅游、学习,或者因工作或学习需要,有规律的(每日、每周、每月)在加拿大与其他国家之间通勤,这种情况被视为事实居民。


3、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无居留联系(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有“居留联系”,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任何一项,就会被视同加拿大居民:


a. 在一年之中停留在加国的时间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


b. 加国政府驻海外的公务员、军人或其海外学校的员工或在加拿大国际发展机构计划下工作。


如果你属于”视同居民“,你的受赡养子女也适用此类别。在你计算留在加拿大的天数时,应包括:在加拿大的大专院校就读的天数、工作的天数和度假的天数。即使不满一整天(例如:搭机抵达加拿大机场的时间已是晚间11点),仍然要算一天。但若在美加两国间通勤,通勤的天数不算。


那些在加拿大短期游学的人、陪子女在加拿大读书的家长、在加拿大带孙子的祖父母们,尽管没有办移民手续,在加拿大也没有租房或者买房,但只要他们一年内停留在加拿大的天数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就属于“视同居民”。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


而非税务居民和视同非居民则只要申报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



如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居民,或者确切的日期,可以通过填写NR74表向税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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