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种无端攻击的回复

2017年09月19日 美国EB5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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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收到题图这样,朋友的留言,自己的解释往往会让人感觉无力,你怎么Ta了,对Ta使什么坏了,人家非得次次针对你?


一直希望,市面上有不同的声音,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清者自清,无需辩解,故而之前的选择都是弃置不顾,但是往往有人把隐忍当作软弱,我对朋友的解释也是毫无说服力,今天,就来彻底说一说吧。


先看题图这篇,被Ta断章取义的两篇文章吧。


1. 第一篇:Path America(美国之路)就SEC调查一事致“合作伙伴与投资人”声明


这篇被攻击为,替项目方洗地的文章。


事实上,被SEC起诉的项目方,一旦我报道过之后,大多都会找到我,向我解释或者要我做澄清。我的原则很清楚,要澄清可以,但是发布的是你的申明,而不是以我的名义。


在法官判决之前,我认为SEC起诉基本已经逃不掉了,但是,既然我是作为一个EB-5的媒体平台,我会很慎重的使用所谓的“媒体审判权”,结论我还下不了,我只报道事实。你想说话,就算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也会给你说话的机会和权利。


所以,也就有,从Luca石油、美国之路到质子中心等被SEC起诉的项目方,在我的平台上发布各自的申明。有直接接受我上述原则的,马上就发布了,有和我讨价还价该原则的,隔了几天再放出来的,当然也有想让我发布某个华人媒体对问题项目老板采访报道等等,各种被我婉拒的。


而且,在美国之路的申明之前,清清楚楚地注明了:“上周,EB5Sir报道了SEC起诉Path America(美国之路区域中心)的新闻,今天受Path America之托,将其就此事的声明,通过此微信平台发布。目的无他,就是平衡报道。SEC有起诉的权利,Path America也有应诉的权利,最终Path America是否违反美国的证券法规,将由法院判决,而非SEC的单方指控。既然,EB5Sir报道了SEC的起诉,那Path America的声明,读者朋友们也应该有机会读到。” 



这段话被截屏在抨击我的文章中,这些提示,不是所有识字接受过初等教育有基本辨识能力的人,都应该能够读懂的嘛?


再提一句,所有这些发布是免费的,别拿洗地的软文说事。


我就算脑袋被驴踢了,再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也不会傻到去为已经被SEC起诉的项目方洗地吧?最近,还有SEC要求法庭对芝加哥某项目方执行接管资产的初步禁令败诉的文章(参考阅读:SEC败诉!EB-5史上首例判决),项目方负责人前来微信文章留言说感谢我报道SEC败诉并且会将绿卡和还款负责到底,我按照上述原则也将留言放出,也是在为项目方洗地?


不管是否同意对方的观点,给人说话权利,就是洗地,这是谁们家的逻辑。


2. 第二篇:EB-5本金和绿卡或现转机|SEC vs 美国之路


EB5Sir对于美国之路做过一些列报道,由于之前大案芝加哥会议中心当时尚未放款,被SEC起诉后投资者损失不大,没有太多参考意义。所以,美国之路的案件走向,对于我们了解SEC起诉,接管,投资者拯救,移民局态度等有着一些列重要意义,所以我花了很多时间和文章进行跟踪。


2015年8月24日,SEC起诉美国之路,2015年11-12月间,USCIS对涉案两个区域中心发布了NOIT(关停意向通知),当时已经比较失望,移民局为何这么快下手关停区域中心,不给项目任何补救的机会。


在Ta截屏抨击的上文中,已经清楚地说明了移民局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关停美国之路二期的King Co区域中心,继而报道到5月16日,接管人提交接管方案,从SEC惯有的接管人只管清盘的做法,开始考量EB-5投资者的移民利益。全文指出了各种事实包括:区域中心已经被关停,重组不易多家争夺,尚待法庭批复,惘然不顾各种内容,只去抨击这篇文章所提到的,区域中心关停之后原本只考虑拍卖现在可能重组并获绿卡的“转机”。(注:事实上,我听到的几方抱怨的是,各利益方协调不力,致使接管人的重组方案出台太晚,错过相对比较好的挽救时机。)


区域中心都已经关停了,投资者自己没有移民律师帮助作出决定,我这篇文章就能把他们再忽悠回去?然后再把此文和上篇美国之路的申明罗列在一起,冠以软文广告的黑帽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 美国之路项目进展的经验教训


也正是在美国之路项目的进展,EB5Sir本人学到了很多,请参阅本文终结:开发商认罪伏法,移民局矫枉过正,投资者梦牵“美国之路”|经验与教训。再加上Jay Peak案件中,移民局发出关停通知的决定(参阅此文:泼洗澡水不顾小孩,移民局再次下杀手),进而总结出下面这篇文章:EB-5维权初探


鉴于移民局出手太重,我得出的结论就是:


从移民局现在对于Jay Peak和美国之路的处理意见来看:


1. 如果你还没有登陆拿到临时绿卡,唯一的诉求,就应该是要回投资款。如果你的投资款还没有从监管账户划到项目账户,往往可以请监管人退回,如果刚划过去也可以恳请其考虑将你的资金退回。


2. 如果已经登陆拿到临时绿卡,这时候,按照移民局当前的政策,如果项目已经创造或者将继续创造出就业,那么有可能可以继续换区域中心递交I-829申请,乃至最终拿到永久绿卡。当然,有可能,不是一定。


而事实上,案件爆发后,我与近十名投资者有过沟通,并且一直有两名投资者定期将案件最新进展向我通报。此文中,就有投资者留言:一年前就看到此文就好了。但是很遗憾,我也是在学习,回复到:一年前还对移民局的态度心怀期盼,观点和现在还不一样,教训都是学来的。


同时,我也与该项目方前员工、中介、递件律师,维权律师,接管人,现任代理律师Robert Divine和Ira Kurzban等不下十位相关人士沟通过,不敢说了解案件进展,但是前前后后各种相关的声音,尽可能地都听到了。就在2016年10月,IIUSA在洛杉矶的大会上,移民局EB-5办公司副主任Julia的发言一结束,Robert Divine律师第一个上台提问:为何移民局在问题项目未定的情况下,如此急迫地关停区域中心,罔顾投资者利益(参考阅读:移民局和SEC的最新行动|IIUSA大会纪要),难道他不质疑移民局的做法会第一个上去就此发言?


关于美国之路的报道,需要了解前后十多篇报道的读者,可以到www.eb5sir.com上,搜索“美国之路”或者“Path America”阅读,以免只看到事情的一部分,被人误导。


4. 美国之路案件的题外音


美国之路案发,当时EB5Sir个人多有感叹,虽然我对该项目不太了解,但是有两个原因使我在很早之前就明白,这个项目不会太容易。


其一:美国之路开发商,是我入行所了解到的第一个开发商。2011年,我刚就职一家华盛顿州的区域中心,我们区域中心刚刚获批但是还没有合适项目。美国之路当时区域中心尚未获批,正在规划其后来二期的那个项目,想通过我们区域中心做这个项目。老板拿来项目介绍,听我们意见。我表示反对,倒不是当时多懂EB-5,只是考虑到洛桑个人的身份,说不清道不明怕有风险。此后,我们就分道扬镳,各忙各的了。


其二:14年5/6月间,也正是与Ta一起参加了一个北京的展会,听了一场美国之路项目方的公开演讲,回来写了这篇文章:热点分析 | 买房可以移民美国吗?


当时,美国之路中国代表的演讲主题是买房移民。也就是,至今,还是能经常听到,有的投资者在谈起,有些项目方给出的,给房子做担保办移民的条件。


所有,诱惑之物,必有蹊跷。一个能够通过正常合法手段融资的项目方,为何愿意冒此风险,请给自己一个理由先。常有区域中心的美国人问我,为何一个美国新移民,经验欠缺的开发商,能够短时间内,成功为其人生最大的房地产项目,招募到250多EB-5投资者。而我一个好端端的项目,在中国融资尽然这么辛苦。是,为何???


本人出于谨慎,该篇文章只是指出了该现象,但是未能在当时就将主角直接点名道出。这种遗憾,也一直贯穿在本人开始写公众号直到现在。


好,以上是关于为美国之路洗地的两篇文章的介绍。


同时,Ta文章中,还将W同学拉下水,不懂为何,就算W同学的努力白费,也无需在旁边说风凉话。W同学的报告我见过,一共52页的英文,各种图表统计数据,有理有据,递到了多位关键议员的办公室,而且还接受过美国多个媒体的专访,呼吁解决中国排期问题。我想不通,一个人会为了骗钱,发动700多投资者投票,并且写了52页的报告打印出来挨个敲门递进去,家里能出得起50万办移民,缺钱缺到这份上,来这样折磨自己?(参考阅读:W同学的国会游说作业|EB-5热点


再来看看,攻击手段。


简化来讲,就是上来先给你扣个帽子,你是利益相关方,是和中介一伙的,中介全是黑的,你也是黑的,你说乐观的就是代表黑中介,你说悲观的就是要洗白自己。


我一直很纳闷,一个早先在上海某区域中心的直销办事处做直客,然后又北上去了Ta口中国内最大EB-5“黑中介”之一公司工作,在漫天指责天下利益相关方一般黑的时候,是否能抽刀将自己与“黑中介”的脐带先割断,再去指责他人的不道德?


然后,指出你各种黑行动。你看吧,误导排期,说严重了吧就是在洗白自己,说一年三个月吧又在忽悠人,以后会更长。变法吧,发布个草案就是拿草纸当令箭,谈下移民局涨价方案又是在忽悠,就算你说EB-5大萧条来了,你还放在同一天发招聘广告自己打自己脸。反正你就是和黑中介一伙的,只要你挣广告费,就是黑中介的代言人,这顶黑帽子你就带好了吧。


另有一罪:你看吧,你的文章都是避重就轻,我打败过什么什么项目,而你呢,在给什么什么项目洗地。


我谨慎,两个原因,不确定的事情,一是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二是不想在未有定论之前给他人惹麻烦。毕竟,看我文章的人太多,各有各的解读,我必须谨慎运用媒体的“先批斗再审判”权利。


这几年,有我开始做调查就被请喝茶的,有我报道区域中心关停及相应官司而人家却在继续直投招募的,也有投资者或在问题项目员工向我爆料的,虽然知道很多,但是在SEC采取行动或在法院判决之前,很难公开对外下定论。很多时候,由于只能了解事情的一面,有比较明确的定论之前,我通常不会也不敢做全面报道,实在吃准的个案除外。


所以,在问题彻底爆发之前,能做的只是私下提醒,提醒中介停止推广问题项目,提醒投资者采取行动维权。非得让我做勇士,我还做不到,做不到就是黑中介的代言人?


当然,这也是自己最为遗憾的地方,眼见着问题项目已经被调查了还在推广以及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如何做到及时但是谨慎披露,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


最后,谈谈原因,为何攻击。


之前各种朋友关心询问,我的回复总是太过牵强,常理来讲,一定是你做了对不起Ta的什么事,Ta才老是怼你呀。


本是同根生,相煎又何急。都是公布披露信息,为何非得搞倒另一个,唯一留下自己的声音?我一贯持兼听则明的观点,所以并不介意推荐Ta的号:骂完百度,还得骂自己|EB-5误区漫谈(一)


来看最近3次,Ta找我的对话记录。


1. 16年9月:


*内容太多只截取了片段。


2. 17年2月:



3. 17年5月:



简单解释下三次对话:


1. Ta曾经邀我去Ta上海公司做客与老板交流,当时Ta老板就说,你该做维权生意呀,EB-5的问题案子越来越多。今天想来,Ta的维权业务模式有前老板的功劳。


2. 公众号的鄙视,不是代表其个人,是角色需要。呵呵。


3. 当时在我们的一个小群里,发给Ta了John Cornyn的草案,私下谢过,却在公众号里攻击我拿草纸当圣旨,继续忽悠利好。


本来不该公开这些个人交流,但是。。。


作为一个经历过文革尾巴的人,很难理解现在的年轻人能如此打压他人,非得打破一切旧世界牛鬼蛇神的狗头,自己出来称王称霸。一个世界可以有多种声音,也应该允许有多种声音,现存制度再不合理,要做的是一个渐进式的改良者,而不是急功近利的颠覆者,这是在我的骨子里,经历过轰轰烈烈奔向边疆的父母所给我遗留下来的基因。要上位,可以有渐进方式,为何非得把别人踩在脚下,为何不能用付出和时间来换取。


是的,我也许正是一个Ta口中的失败者。


业内朋友一直开玩笑,行业里有个秘密,EB5Sir靠什么挣钱。16年之前,我一直全职在律所做事,所以不用考虑挣钱吃饭的问题,做微信没有任何收入。16年初独立出来,逐步考虑要些收入。懂行的人会笑,你广告能收几钱,来介绍客户给我,总有投资者找你咨询吧,客户送我这来,给你分钱,这来得多快。今天,你要知道我卖客户给哪个项目方或中介拿过佣金,或者哪个投资者被我推荐给哪个项目方了,敬请公开。


我既没有在EB-5火热的时候,去捞快钱,也没有在EB-5市场下坡时去接维权生意,只有一个原因,我把这个号作为我的爱好作为主业,作为一个前IT人,希望的是做一个公开的平台,提供信息提供价值,而不是今天接了什么业务。2年前,我就可以卖掉这个号,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名号,不舍得卖。


2年后的今天,不发软文,不转卖客户,没收过任何找我咨询的投资者一分钱,我就不用吃饭?从没有在正式文章中贴出任何广告图片或文字,在第二条之后的微信文章中,挂着明确注明是广告的“活动预告”,而且也是唯一与EB-5相关的广告(所有想打非活动相关的项目广告都被婉拒),这就是我所以要带着黑中介代表黑帽子的罪状?别再罗列我写软文的罪状,这锅不背。明人不做暗事,钱挣在明处。


已经有业内朋友劝我停了,你看现在都没好消息还拖累市场,不如不写。我不知道这个号,还会继续写多久,实在不行就回家卖红薯,这是我的人生底线。要成功,先对得起良心,我只是碰巧撞到了微信风口而已,飞得再高都不是我的初衷,掉下来拍拍屁股也还能回家卖红薯。


侠之大者,义也,无义,皆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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