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许多媒体报道了,一位华人大妈在加拿大活拔蟹腿然后把蟹扔海里的事件后,本周加拿大当局决定对涉案的两名华人施以罚款。加拿大CBC新闻9月15日报导,加拿大渔业和海洋局判定,陈新(Hsin Chan,音译)和李春(Chun Li,音译)违反了“联邦渔业法”。两人在9月7日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捕捞,并且打捞了没达到标准尺寸的螃蟹。
事件回顾
前段时间,加拿大人Andrew Newman把一位名叫Chun Li的华人大妈被警察搜身的视频上传到Facebook后,这个视频立刻在华人圈引起轩然大波,很快视频观看量达31万,并引来了很多华人的评论:华人大妈又出来搞事了!
视频拍摄的地点是在加拿大BC省温哥华南部的白石镇(White Rock),一名皇家骑警正在对一名华裔女子进行询问。近日皇家骑警接到举报称,今年整个夏天许多人捕到的螃蟹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只有身子而没有蟹爪和蟹钳。并且有人目睹了一名华裔女子正从海中捕捉规定尺寸以下的螃蟹,包括雌性及雄性的螃蟹。她将蟹钳拔下、放进口袋,然后把蟹身扔回水中,在她的身上有蟹爪和蟹钳,但是没有螃蟹的身子。
视频中,警察询问女子有没有(钓鱼)证件时,女子似乎用了普通话来回答说:“我不懂。” 但由于这名华人大妈将螃蟹的身体都投回海中,警方暂时不能确认那些螃蟹有没有违反捕蟹规定。
Newman说,他于9月7日发现这名华裔妇人在加拿大BC省白石镇捉螃蟹,竟然残忍地将禁止捕捞的母螃蟹的蟹钳和蟹爪活活拔下来,再将剩下的螃蟹身体丢进海里。Newman把此事报警,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到场后,在这名华人上衣口袋中搜索出一些被她拔下来的蟹钳和蟹爪,又从她另外一个口袋也搜出来一些。
Newman在Facebook上写道,“这个女人抓住的螃蟹不够尺寸,她把螃蟹腿拔下来后放在口袋里,再把螃蟹扔回水里。这个夏天我经常看到没有钳子的螃蟹,都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这些没有腿脚的螃蟹再也没有能力捕食或保护自己,这是一种贪婪和残忍的行为。”
加拿大警方说,陈新来自加拿大BC省大温哥华地区的白石市,李春是她的朋友,从比利时到加拿大来访问。被警方搜身的那位华人大妈就是李春。目前,俩人已被警方罚款450加币。
众所周知,在加拿大必须了解相关垂钓规则,包括:海产动物的开放季节,以及海产动物可钓的限额和尺寸限制等。而且,这些规则根据不同地方具体不同,每年的开放季节也不同。而在当地官员确定螃蟹的尺寸大小之前就把螃蟹“分尸”是违法的,因为官员需要测量螃蟹的大小,来确认捕捞行为是符合规定的。加拿大CBC新闻说,拔掉蟹腿的螃蟹在找食和防御天敌时更难,尤其是母螃蟹会减少产卵数量,所以那些蟹腿被拔下来的螃蟹是不可能再生存的。
根据渔业法的法规,公众不可活捉雌性螃蟹,捕蟹时必须按体积规定,个头不够的蟹只,或捕获雌性珍宝或红岩螃蟹时,必须放回水中。可以拿走的数量:每人最多一次可捕捞4只合格尺寸公螃蟹。蟹壳直径:宝蟹宽度必须至少在165毫米,红石蟹宽度必须至少115毫米。螃蟹笼子一人最多两个捕捞器,不得使用鱼叉等任何尖锐器具,从螃蟹捕捞到端上餐桌,这期间螃蟹壳不得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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