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 不得不说的10件事

2015年06月16日 英国驻上海总领馆


1.《大宪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800年来,它启迪了无数的社会运动、社会改革和法律制定者,从托马斯·杰弗逊到甘地,从罗斯福到曼德拉。



2. 它是历史上首次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文件,即便是国王,也必须遵守。




3. 《大宪章》中最重要的条款是确立了所有自由人享受公平司法和审判的权利,这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经由合法的法律程序,没有人可以被定罪”的原则仍存于英国法律之中。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译者:李霞,中国法院网)


4. 《大宪章》最初是为了限制国王约翰,当时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监禁妻子,饿死反对者,杀害亲属。



5. 《大宪章》是由当时的男爵们提出。他们受够了国王约翰的沉重税收和荒唐的惩罚,要求国王也要受法律控制。



6. 《大宪章》于1215年6月在伦敦附近的兰尼米德签订,它所规定的条款是现在我们所了解的重要的法律渊源。




7. 在《大宪章》签署的10周后就被废除。


(幸运的是,在13世纪,《大宪章》被重写,且成为英格兰法律重要的一部分。)


8. 1215年的《大宪章》副本仅存四份:一份存放于林肯主教座堂,一份在索尔兹伯里主教座堂,另两个文本则被保存在伦敦的大英图书馆。



9. 《大宪章》成为自由的象征,也影响了美国《独立宣言》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10. 2015年是《大宪章》80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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