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西兰房屋交易预扣税,你需要知道的(上)

2015年09月01日 后花园房地产在线



问:RLWT是什么?为何在这个时候提出实施RLWT?


答:RLWT的全称是“residential land withholding tax”(房屋交易预扣税)。RLWT的法律提案一经通过,它就会在新西兰全境内实施,预计明年7月1日生效。就像昨天我们在新闻中提到的那样,房屋交易预扣税针对海外“房产人士”,旨在帮助政府打击海外房产投机者漏水或欠税等投机行为。


新西兰税务局将会是房屋交易预扣税的监督和执行机关,确保在房屋(尤其涉及海外卖家)的交易过程中不会出现漏税或欠税行为。由于大多数海外人士不在或很少在新西兰,征税有时会遇到困难。因此提案中计划将征税纳入房屋交易的过程之中,由卖家以押金形式预先支付提前完成纳税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


问:如果我是卖家,2016年7月1日以后出售名下房屋,那需要缴纳RLWT吗?


答:这次由政府公布的提案设计的初衷是针对“海外人士”,并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出售的名下房屋应该是“住宅用地”;

• 这套待售房产是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购买的;

• 转售期不到两年时间。


问:“海外人士”是如何定义的?


答:海外人士”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团体,具体定义税收法案已经做过详细说明。


问:我是个人,怎么界定我是不是“海外人士”?


答:

• 取决于你是否是新西兰公民、过去三年间是否待过(或曽待过)新西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就不是海外人士。

• 取决于你是否持有居留签证、过去三年间是否待过(或曽待过)新西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就不是海外人士。


问:怎么定义“住宅用地”?


答:“住宅用地”在税收法案(Bright-line Test适用的居民住宅条款)中得到了详细的解释:


• 上面有住宅的土地;

• 卖家计划在上面建造住宅的土地;

• 由于周边环境和土壤本身属性适合建造住宅的空置土地;

• 之前被用来作为商业或农业用地的土地不是“住宅用地”。


资本利得税的新政正式实施的日期是2015年10月1日,房屋买卖都是在这日期之后,也就是说在10月1日之前买卖的房子并不适用。


问:那么,买卖房子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呢?


答:

• IRD认为新政下买房时间应该以房屋交割/产权过户日期开始算起;

• IRD认为新政下卖房时间应该以买卖合同正式达成的日期开始算起。


问:RLWT征收标准是?


答:

• 标准税率:任何一位房产卖家在出售名下房产时都需要缴纳从该房产身上获利部分的33%作为税款;

• 默认税率:任何一位房产卖家在出售名下房产时都需要缴纳当初购房时成交额的10%作为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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