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M OPT将取消?真假?怎么办?

2015年08月16日 美国留学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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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V生活


STEM OPT EXTENSION取消?

OPT:美国留学生毕业后被允许进行临时工作的制度。一般为12个月,STEM法案使部分人可以延长至29个月。而最新的新闻称,美国华盛顿特区法院认定2008年的STEM OPT延期法案不合法,于明年2月废止。如何看待「STEM OPT 延期被认定不合法」?已经延期或即将需要延期的留学生是不是要被迫回国?


(注: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mathematics,即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的学生。)


首先给一个基本的结论:


这是一个和留学生利益切实相关,值得关注的法律程序,但各媒体疯狂转载的“延期被取消”的结论是危言耸听的,并且带有强烈的误导性质。希望这些不专业的论断所造成的恐慌不会造成不良的后果,也希望各位留学生朋友多关注相关法律背景,在现在大量无良北美留学/职业中介聚集的大环境下,留心可能发生的恶意欺诈。

在这里我先假设大家对于OPT,STEM延期的相关背景都了解,随后有需要再进行补充。只需要明确几个时间,OPT是1947年实施的,STEM对于F1学生的17个月延期是美国国土安全局(DHS)在2008年4月提出通过并执行至今的法案。

这场法律诉讼(Case 1:14-cv-00529-ESH)就是围绕着DHS在2008年的这项延期法案而进行的,诉讼的双方分别是:
原告:华盛顿技术工人联合会 (Washington Alliance of TechnologyWorkers)
被告:国土安全局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而法官是华盛顿特区District Court的EllenHuvelle。

华盛顿技术工人联合会(WATW)在这场2014年就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所持的意见是:OPT的施行大大降低了科技企业雇佣外国人的代价,使得本地工人面临失业。
(注意,WATW最开始的诉讼中,提出的是包括废除整个OPT协议在内的多项要求,包括12-month的正常期和17-month的延长期)

Huvelle的判决是:驳回WATW废除12 monthOPT的要求。对于17个月的延期法案,经过法官的审议,DHS在2008年的申请时利用了【特殊情形】(emergency situation)的条件来跳过公示期,使得法案得以迅速通过,目的是使得当年OPT持有者能够及时获益。这个条件的使用是正常而合理的,并且也得到了通过。Huvelle的意见是,DHS在2008年并没有给出走【特殊情形】条件的合理解释。并且在DHS提供的申请中,所有对于该决议所给出的民意记录不够客观,全部来自于包括微软在内的,雇佣外国人在税收等方面获益的科技公司 (而没有记录来自于社会其他方面对于该决议的意见)。

虽然Huvelle判决DHS2008年的延期法案无效,但由于直接令2008法案失效将造成灾难性的损失,法官将判决生效的日期推迟到2016年2月,并且特意注明,在该段时间内“DHS可以重新提交2008延期法案并进行公示” (Page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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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我为什么说这个判决是值得关注,但并不值得恐慌的新闻:

【1. 这个判决只是最低法院的最初总结,是整个判决流程的非常初期的判决】

首先明确一个事实,OPT和延期决议是联邦决议,但是华盛顿特区的法院如果推翻这项决议,该决议将会在全美范围内遭到废除。但是注意几个关键词:
District court: 地区法院,美国联邦法院的最低级别,上面还有上诉法院(Court ofAppeal)和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Summary Judgement:

In law, a summaryjudgment (also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is a judgment enteredby a court for one party and against another party summarily, i.e., without afull trial.

定义是没有经过完整审判(“以简易程序”)的终局裁决。具体法律细节可以参见

Summary judgment
这里可以 Summary Judgment 因为与讼双方没有对事实(matter of fact)的争拗,而只是法律观点(matter of law)的争议。对于summary judgment可以立即上诉。(感谢Seward Zheng)

【也就是说:如果DHS有两个选择,在明年二月之前进行Huvelle所要求的公示,重新通过延期决议,或者,可以进行上诉,如果明年2月前没有得到最高法院最终判决,那么该决议就不可能遭到废止】而我完全不认为这可能在6个月时间内完成。相反,Huvelle的判决在我看来并不强硬,甚至在驳回部分WTAT的论据中还表现的足够中立。重新公示的安排我认为其实反而是给了DHS弥补漏洞的机会,DHS完全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评估来决定是上诉还是立即展开公示民意调查。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一些law firm的newsletter报道了这个消息而主流媒体暂时没有跟进,因为美国这样的官司多了去了,但是只有上升到决定性结论的时候才会产生影响,这个判决最多只能算个前兆,而这个前兆我看不到太多不利于STEM延期决议被彻底废除的可能。

【2. 小团体对抗移民条款的先例已经多次发生过,但是小团体的论辩始终缺乏说服力】


我们知道这次STEM OPT的lawsuit被称为WashTech vs DHS。


让我们来看一个不久之前的判例Save JobsUSA vs DHS,这货又是什么呢,是DHS提出H4签证持有人可以合法工作的条款之后,一个叫做Save Jobs USA的组织控告DHS该决议违法。种种细节我们跳过。这个诉讼还在冗长的审议过程当中,法院同样在驳回部分Save Jobs USA的控告的情况下,维持该诉讼继续进行。所以如果最终判决SaveJobs USA胜诉,H4工作签的条款也将被废止。然后几个月过去了,H4工作签的条款被废止了吗?不,并没有,官司正常打,而H4工作签的条款也继续有效。


如果你稍微进行一些搜索,就会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于SaveJobs USA提供指控都是一副"呵呵"的态度。我们知道DHS做出这些决议的申请毕竟牵涉众多,不可能没有法律上的考量,而Save JobsUSA诉讼中的论据大部分都是鸡蛋里挑骨头,找一些程序上的疏忽。我觉得这些小团体的心态大致是【我不能从道理上阻止你,但是我可以靠告你来恶心你,你应对也许可以很容易,但是我的策略就是恶心到你DHS不想管】

我为什么要提这个事情呢,首先因为这个条款也是跟北美留学党和其配偶紧密相关的事情,其次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代表Save Jobs USA这个组织打官司的人是谁:John Miano。


让我们在看看关于STEM OPT审议原文中这个"华盛顿科技工作者联盟"的代言人,排第一的是谁:John Miano。


所以(站在中国人的角度)捣乱分子到头来都是一个人。

所以这个官司不在于神对手(我不认为这些小团体拥有任何法律和道德的高点),而在于DHS能不能担负起冗长的法律程序,不做猪队友。但是设想DHS嫌麻烦爱咋咋地了,就算我们留学生哑巴亏吃多了认了,支撑美国经济的硅谷公司能答应吗……

但是由于如果这些小团体的恶心,广大留学生过高的评估了风险,导致恐慌并且也许还会造成错误的决策,就恰好中了圈套。对于这些官司我们虽然不应该嗤之以鼻,却应该有充足的信心。(虽然我们的反应似乎也不会对美国那边产生任何影响……)。当然,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评价,难免有大量错误的结论,但我想很快也会有专业的法律机构对该诉讼进行评估,而相比于见风就是雨的微信公共号们,这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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