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签申请中的监护人声明到底是什么

2015年10月20日 加拿大留学徐州金吉列



随着留学越来越低龄化,很多未成年的孩子在去加拿大的时候他的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并不在孩子身边。所以依据规定需要由父母制定一个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代为照顾孩子,处理一些突发紧急情况或者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

怎样定义未成年人的概念呢?


加拿大每个省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稍有不同,像在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魁北克省或萨省的学校就读,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像在BC省、新布尔什维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领地、努纳武特地区或育空领地,年龄未满19周岁也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

PS:年龄已就读时间为准,如果孩子签证的时候未成年,但是预计开学的时候成年了,就可以不用提供了。

法律上对指定监护人的要求有哪些呢?


首先,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第二,监护人不能离孩子和学校太远;

第三,监护人只是提供必要的安排和处理紧急事务,比如学校一些需要家长签署的文件可以由监护人签署,但是监护人没有义务负责孩子的学习等。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呢?

如果父母陪同孩子在加拿大则可以不需要监护人声明。不过,即使父母陪同,通常也是在学前过了之后在申请陪同的访问签证,那么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首次签证不管是否临时的,都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另外因为父母持有访问签证入境也只有半年的有效期,所以即使父母在学生签证之前已经有加拿大的签证,为了避免被签证官怀疑长期不归的麻烦,最好也提前提供监护人声明。

如果有亲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和孩子就读的学校在同一个城市,那找亲戚做监护人是最好的安排,如果学生住在亲戚家里,还能照顾必要的学习和生活。

为了给国际学生提供方便,高中通常可以让校长担任学生的监护人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学校要求必须选择学校安排的住宿才能找学校指定的监护人,费用从300加币到1500加币不等。寄宿家庭(Homestay)通常也能担任学生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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