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你是谁的私有财产?

2016年01月24日 阳光母亲








近日,围绕中科院产妇身亡事件,网上正激烈地讨论医患关系,讨论行政干预,甚至讨论依法治国。而在一切纷纷扰扰中蓦然回首,我才看到了那个死在手术台上的女人。


她叫杨冰,34岁,是中国科学院理化研究所的青年科技骨干,在这个中国顶尖科研单位里,她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了科技进步一等奖,而且年纪轻轻就在世界顶尖科技杂志SCI上发表了三篇核心论文,堪称英年才俊。


假如杨冰女士只是一名国家科研人员,那她的前半生算得上功成名就。然而,她没有忘记,她还是一位妻子。


于是,这个有责任心的姑娘五年内四次怀孕,一次早产,一次胎停,一次宫外孕,最后一次母子双亡。


其实,杨冰女士第一次怀孕就差点丧命。五年前,同样是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一心求子的杨冰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成功受孕,并产下一名仅28周大的女婴,但这次生育的后果是,早产的女婴不幸夭折,杨冰在妊娠中业因妊高症引发重症子痫。重症子痫,那是要命的病!


抛开一切恶意的揣测,铁一样的事实是,杨冰从29岁但34岁,为了生育孩子闯了四次鬼门关。就算她的丈夫没有给她施加任何压力,至少他是不反对她这样做的。


也就是说,杨冰和她的丈夫都认为,虽然她德才兼备,事业有成,可她还是应该冒着生命危险生个孩子!身为人妻,生孩子难道不是一份天职吗?


尽管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作妻子的必须要生孩子,而一个女人一旦发现自己不能怀孕,总是难免心怀愧疚。同理,一个女人如果具备生孩子的基本功能却不肯生,那简直是大逆不道!


再来看一个女人生孩子的案例。


湖北36岁的刘女士在国家二胎政策的春风下积极备孕,终于如愿怀上了宝宝。这时,刘女士正读初二的儿子提出反对意见,声称如果母亲坚持要二胎,自己就不参加中考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得含泪打胎,儿子还特意到医院监督了人流手术。


不仅在儿子看来,在刘女士自己看来也是这样:做母亲的理应为孩子让步,孩子对母亲的人生规划具有支配权。


女人,为何你有那么多天经地义的担当,以至于连自己最基本的人权都要做出让步?


1933年,老舍先生在小说《抱孙》中描写到,儿媳难产需要破腹手术,医生要求亲属签字,娘家妈急得要签,当婆婆的王老太太抢过来说:“我的儿媳妇。”


将近一百年过去了,我们的文明并没有进步多少,许多人对待女人,心里依然有那两个大字——“我的”!


虽然在她遇到你之前,她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她唱着自己爱唱的歌,做着自己爱做的梦,虽然你没对她的前半生做出任何贡献,虽然即便没有你,她的后半生也可以无忧无虑。然而,只因一句“我爱你”,她竟成了你的,或者你们的。


她因为爱她的丈夫,就应当十月怀胎,诞下两个人的爱情结晶。她可能因此身材走样,容颜衰老,可这是整个社会对她的要求,她也把这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她因为爱她的孩子,就应当无怨无悔,自己一切都可以为了孩子妥协。有多少女人受过高等的教育,有过美丽的梦想,却为了孩子心甘情愿当起了家庭主妇。渐渐地,大家都习以为常,连孩子也不禁觉得,她是“我的”。


她因为爱她的家庭,就应当忍辱负重,把丈夫的爸妈当作自己的爸妈,把丈夫的亲友当作自己的亲友,生生把他乡认作故乡,收心敛性,左右周全。否则,谁都可以责备她不够称职。


男人为事业和梦想打拼,即便忽略了家庭,也不会受到太多责难,因为他还有一个私有财产来弥补,他的女人。


她是丈夫的妻子,是孩子的母亲,是家族的儿媳,唯独不再是她自己。


女人,你可知道,一个人一旦沦为私有财产,就很难维持独立完整的人格,也很难站在爱的天平上保持平等。


如果你不能优先地爱你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你所付出的那些爱,就是你透支生命的爱,你所爱的那些人,能够回应你的,也只能是愧疚,或者是漠然。愧疚和漠然,难道是你想要的结果?


如果你忘记了自己,那么除去一切身份定义,你将不再是可爱的。一个他人的附属品,一个无暇爱自己经营自己的女人,连她的儿子都会认为,她虽然很有用,很重要,但她是“我的”。


女人,我希望你还能像遇到他之前那样,把自己放在重要的位置,平等地与人相爱,爱他人的同时也爱自己。即便对你最爱最爱的孩子,你也要让他看到,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你的尊严不容侵犯。


唯有如此,你才值得被爱。



阳光母亲教育中心开设母亲公益大讲堂和母亲公益课堂。

公益大讲堂受众所有市民,每月一次。

母亲课堂是系统培训不同阶段的母亲,每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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