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 | 你们所谓的“曝光国内被拐儿童真相”的视频,其实是一个谣言大集合!

2016年04月21日 澳洲新闻


近日网上挺火的“曝光被拐儿童”视频大家看了咩,再配个“曝光被拐儿童真相!看完感觉太可怕了!扩散给更多的人看!”得嘞!完美的吸引了无数眼球!


听说范冰冰李晨都转发了,那么这个视频一定是真的(吧)!




好了,今天小编又要来辟谣了!其实这个视频内容是“谣言大集合”!


不然这个视频现在也不会是这个状态↓




(当然您也可以先不信,或者看完之后再发表想法)


我们先来看看这段“生动”、“可怕”的视频:




看完了?那我们就从新闻学的咬文嚼字精神来分析一下这段视频。


1
”电影中“




神马叫电影中说?


电影中的人是长这个样子的呢!




电影中的动物还会讲人话的呢!




电影中的汽车还会变成人形的呢!




你们谁可以告诉我,电影中到底有多多少少是真的呢???


2
被拐卖后的下场


视频中继续说,儿童被拐卖后的下场是这样的:



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个社会真的是没有一丝希望了!


但是如果这是假的呢?


稍微有一些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器官移植是需要配型的,很多时候,要等数月乃至一两年才能等到合适的器官源。而且器官一旦被摘出,要在严格的医疗环境中快速被移植,才能成功。


那么,视频中说的器官摘除靠不靠谱呢?答案显而易见了吧


3
儿童失踪24小时后才能立案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4
“失踪儿童20万”




20万?


我们来算一下20万是一个什么概念。


如果一年有20万失踪,


那么每月就接近2万


每天就是700多个儿童失踪,


现在的爸爸妈妈可真大方,丢孩子都不报案的吗?


现在的警察蜀黍可真闭塞,丢孩子都不知道的吗?


每天700多,那微博朋友圈英国都是铺天盖地的寻人启事了,还会淡定的看看视频,转发营销文求赞???


这不就是在玩数字游戏吗!小编的数学虽然是体育老师教的,可是圈儿里高手多啊!


然后,新爆点又出现了!


5
黑市贩卖儿童屡禁不止




为啥黑市拐卖贩卖儿童屡禁不止呢?


视频里说了:因为中国正规途径收养儿童成本高啊!福利院高价贩卖婴儿啊!




这是真的吗??


我们来科普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一、收养登记费(一)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每件20元(人民币、下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下同)每件50元。


二、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10元,外国人每件20元。


三、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220元,外国人每件750元。


四、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户口收费则仅收工本费用。


综上所述,只要领养人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


符合领养条件的家庭都可以领养,不要交钱。如果自身符合,直接到福利院提出申请就行。


6
外国收养机构插手


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国收养机构在收养事宜上与福利院直接接触,一切收养手续必须通过中国收养中心(现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不过这边还要提一点,视频中提到福利院及收养机构通过贩卖涉外儿童赚取丰厚利润这件事情,倒是真的。





收养机构热衷接待外国人,而中国人收养不仅严格限制为“无子女”且享受不到任何服务。福利机构对国内收养参照涉外收养收取赞助费,一个孩子“标价”几万元甚至更多。涉外收养中福利机构可收取捐赠费促使其更愿意送孩子出国,甚至不惜收买被拐儿童。2005年湖南省衡阳县社会福利院被媒体爆出“买卖”婴儿。湖南省民政厅一官员说,允许福利院送出一个婴孩,得到2850美元,主要是考虑补充抚养经费缺口,调动基层救助工作积极性,发展福利事业。多向境外输送一个婴儿,就多一笔收入,这在客观上刺激着福利院想法设法搜寻婴儿。衡阳县福利院曾为此下达任务:一个职工一年内抱回3个孩子,即算完成当年的工作任务,工资可以得到全额发放,年终还有奖金。一些福利院职工甚至游说人贩子,不择手段寻找婴儿。





当然,这个视频也不是一无是处。美国的AMBER系统,有效的帮助了更多的家庭寻找回了走失的儿童。


讲了这么多,其实儿童被拐卖是存在的,也非常严重!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努力起来,一起打拐!毕竟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难以想象,孩子丢了,作为父母的心有多痛!


希望这世界不会再有孩子被拐的消息,也希望被拐的孩子们能早日回家!


但是!夸大事实,抹黑中国,不应成为制作传播谣言的理由!


不信谣!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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