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卫生】美国历史系列83:社会安全保障制度实施80周年

2016年04月29日 美国驻华大使馆


美国人大概没有不知道社会安全保障制度的,这个制度在两个方面为民众提供保障:社安保障金及医疗保险。根据目前的法律,有资格领取社安保障金的人大致分为四类:一是退休人士及其配偶、二是残障人士、三是低收入人士、四是失业者。此外,65岁以上的老人及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医疗照顾保险(Medicare),低收入者可以获得医疗辅助保险(Medicaid)。从历史的角度看,社安保障制度运作良好,对社会稳定、民众安居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经历了史上最严重的大萧条,大量企业倒闭、成千上万的人失业找不到工作。当时还没有建立起全国性的社安保障制度,大萧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破裂、学生辍学、许多人自杀、治安恶化、全美各地排队领救济食品的人大排长龙。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立刻推行“新政”(New Deal),新政包括一系列涉及经济、政治的立法及政策实施,核心是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俗称三个“R”,而建立社安保障制度则是罗斯福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针对现代社会人们可能面临的生活困境,力图帮助老年人、低收入阶层、失业者以及孤儿寡母度过难关。“社会安全保障法”在国会通过后,罗斯福总统于1935年8月14日签字,完成法律程序,使之成为法律,迄今社安保障制度已实施了80年。


罗斯福总统在白宫签署社安法(照片:国会图书馆)

1935年社安保障制度建立后,80年里先后增添了许多新的保障内容:最初社安保障金只适用于退休员工,1939年配偶及孩子可以享受退休金。1954年开始残障人士可以领取社安保障金;1965年医疗照顾保险纳入社安保障体系,在不到3年间,两千万老人得到政府的医疗照顾。1972年低收入保障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计划开始实施。


1940年1月31日,艾达·富勒(Ida May Fuller)成为第一位按月领取社安退休金的受益者,她在这一天收到了22.54美元的支票。富勒在1939年退休,在此之前她按法律规定从工资中交纳了三年的社安税。此后她每月定期收到社安署寄来的退休金支票,直到1975年去世,享年100岁。在此期间,富勒总共收到了22888.92美元的社安退休金,而她交过的社安税一共只有24.75美元。


根据社安署的统计,目前每年用于社安保障金的数额超过一万亿美元,约有3900万退休员工领取社安退休金,其中三分之二的人社安退休金占退休后收入的一半或以上。而在65岁以上者中,有五分之一的人退休后的全部收入来自社安退休金。


全美第一位按月领取社安退休金的艾达·富勒(照片:社安署)

根据《今日美国报》的测算,以一位2000年出生的人为例,等到他65岁退休时,如果保持年薪5万美元不变的话,每年可以领取14300美元退休金(按2015年美元价值计算);年薪10万美元的人可以领取20600美元。如果延迟到70岁退休的话,年薪5万美元的人每年可以领取20700美元;年薪10万美元的人可以领取29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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