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移民投资项目(IPO)相关者会议|EB-5必读

2016年05月02日 美国移民基金



2016年4月26日

 

道格纳硕出席了华盛顿召开的美国移民局EB-5移民投资项目相关者会议。这个相关者会议议题主要是邀请会议参与者对于可能的政策变化提出意见和反馈。美国移民局提出了以下4个方面的讨论议题:


  • 最低投资额

  • TEA区域认定过程

  • 区域中心认定过程,包括但不仅限于,范例过程和区域中心的认定地理范围

  • 非直接就业机会计算方式

 

美国移民局的数个核心领导高层出席了该相关者会议,包括IPO总监Nicholas Colucci,美国移民局运营协会总监DanielRenaud,IPO副主席,Julia Harrison。

 

最低投资额

美国移民局国家法(INA)明确规定最低投资额应该为100万美金。然而,美国移民局法案规定在目标就业区的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金,而且这个法案20年以来都没发生任何变化。在国土安全部秘书长Jeh Johnson2015年致Leahy议员和Grassley议员关于EB-5项目的信函中,美国移民局一直想要对最低50万美金投资额做出调整。在2015年没有通过的改革EB-5法案议案中,提到将会将目标就业区50万的最低投资额增长到80万美金,在之后每年根据通货膨胀指数进行调整。

 

2016年4月25日,在利益相关者会议的电话中,美国移民局向公众征求意见,关于50万美金的最低投资额是否应该被增长,应该增长多少。很多相关者认为投资额的增长应该与消费价格指数(CPI)或国家通过膨胀指数相符。其他的相关者也表达了他们对增长最低投资额的担心,可能会影响EB-5移民项目欢迎程度。最终,相关者们反对“可追溯”条款发生规则变化。

 

目标就业区

美国移民局也表明了,对高失业率地区和偏远地区如何定义为目标就业区的政策也会有变化。


正如最低投资额50万美金的法案一样,目标就业区定义也是由美国移民局20年前规定的,一直以来,没有特别大的变化。目前,美国移民局或美国各州的州政府有权利根据地理位置或者政治细分定义为目标就业区。如果州政府将一个区域定义为目标就业区,美国移民局不能对有任何异议,除非州政府在定义过程中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错误。

 

州政府的目标就业区定义会比较更具有弹性,Grassley和Leahy参议员和Issa和Conyers议员对于这点审核非常严格,他们认为州政府对于目标就业区定义弹性太大,所以州政府总能找出理由将一个区域定义于目标就业区,因此这个观点被很多立法议员比如Schumer和Cornyn反对。

 

在2016年4月25日相关者会议上,美国移民局针对是否该对目标就业区的定义做出修改,应该做出哪些修改向公众征求意见。

 

参会者们讨论美国国会在定义目标就业区中的角色,是否应该被国土安全部/美国移民局替代。很多参会者强调美国就业区政策的变化将会对低收入地区和萧条经济行业,比如农业和基础设施行业产生影响。新墨西哥州的提议者强调在这种变化下,在纽约和加州完成这些大型项目非常困难。

 

I-924和I-526申请

参会者对于I-924和I-526范例申请进行了更加明确性和可预测性的讨论。目前,美国移民局对I-924的预审批时间超过了一年,在I-924预审批之后I-526申请将会花费另一年的时间。最终,因为I-924预审批的长时间等待,很多参会者认为EB-5项目直接申请I-526,不递交I-924将会更效率。

 

非直接就业创造计算

美国移民局表示收到对于EB-5区域中心项目针对现今非直接就业机会计算方式的可能变化。

 

一些立法局议员认为,现今非直接就业机会计算方法对区域中心EB-5投资就业创造会有影响,因为他们将在当地银行和开发商股权的资金创造的就业机会也计算在其中。Grassley和Leahy在2015年失败的EB-5法案改革S.1501提案中提出过这一点。


公众对于这项条款没有期望太多的而变化,正如美国的一句老话:“如果它没坏,就不要修复它。”

 

投资人I-526申请

关于要求美国移民局改善投资人I-525申请情况的意见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为了避免孩子超龄的问题,美国移民局再次被要求暂缓I-526审批,直到根据优先日期的签证配额变为可获得。根据I-130移民签证申请,这个要求是美国移民局对家庭保护的准则。这样的I-526申请可以确保一个家庭在EB-5移民申请过程当中不会因为孩子超龄问题而分离。也将会极大程度上减少受到排期影响的中国大陆主申请人面临的不确定性问题。

 

第二,如果投资人有必要递交第二个或者后续的I-526申请,美国移民局被要求出台相关政策仍然保留第一个I-526申请的优先日期。这就可以允许由于任何原因而需递交I-526申请的投资人可以避免随同申请孩子的超龄问题。

 

2016年EB-5法案的更新

 美国移民局办公室总监(IPO)Nicholas Colucci,关于2016年9月30日到期的EB-5区域中心项目法案在会议上做了发言。他声明,美国移民局相信国会将对EB-5区域中心法案进行延期,美国移民局计划在延期确定之前对法案条款做出变更。

 

总结

 2016年4月25日相关者会议的目的是美国移民局向公众公开最近正在做的事宜,针对这些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反馈。美国移民局最终没有做出任何总结。

 

美国移民局希望向公众做出态度标明,EB-5政策最终将会发生变更。我们最近与立法机关在国会山在2016年4月份之前的沟通标明,美国移民局希望在2016年12月前将EB-5区域中心法案确定下来。所有的美国移民局法案在法案最终确定之前需要将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这就意味着,任何EB-5法案草案在向公众征求意见之后,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生效,大致将于2017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生效。

 

在过去20年中,美国移民局对EB-5法案没有做出任何大的变动,要考虑很多类似于目标就业区的问题。我们律师事务所预计新的EB-5法案编写将会需要一段时间。

 

今年是总统大选之年,2016年11月国会和参议院将会对EB-5法案政策作出影响。

 

道格纳硕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位于华盛顿,可以最快获得最新的资讯。我们将会将美国移民局关于EB-5法案的最新讯息及时分享给投资人。


美国移民基金积极地为我们的投资人及其家人提供在美最佳投资机会,我们帮助海外投资人及家人运作EB-5移民流程并使其最终获得美国永久居住权。今年,美国移民基金庆祝拥有20个成功项目和项目中的4000 个投资人家庭。我们的成功建立在众多独家合作伙伴资源的基础上,包括与国际移民中介,房产,金融和移民律师,国际知名开发商以及金融机构。我们的公司和资源网络还在不断发展壮大,拥有已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的三家区域中心,分别位于纽约,新泽西和佛罗里达,目前在售项目有布鲁克林公立图书馆系统、位于纽约高线公园的美东硅谷生态公寓项目、纽约时代广场百老汇体验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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