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彈劾的二三事 帶您初步掌握

2017年05月19日 世界午報



國總統川普在「通俄門」案調查中面臨妨害司法的嚴重指控,本案過去一週在華府格外沸沸揚揚。即便白宮忙於滅火,但在民主黨人的猛烈批評中,已可嗅出敏感的「彈劾」氣味。

法新社報導,川普被控要求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柯米(James Comey),在針對前國家安全顧問佛林(Michael Flynn)與俄羅斯往來的調查中放過佛林,以及為遏止FBI調查川普陣營大選期間可能勾結俄國而開除柯米,讓自己身陷風暴。

過去不曾有美國總統經彈劾程序下台。1868年的強生(Andrew Johnson)及1998年的柯林頓(BillClinton)2位總統,在彈劾於眾議院通過後,最終還是被參議院擋下,保住總統職位。

至於捲入水門案醜聞的尼克森(Richard Nixon)則於1974年請辭下台,躲過了幾可確定會被國會通過的彈劾。

法新社針對以彈劾拉下美國現任總統這項顯少運用的工具整理如下:

● 運作方式

美國總統的彈劾分兩階段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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