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在奥克兰买了这种房子竟遭遇如此噩梦,你还敢买吗?!

2017年10月07日 新西兰天维网




家住奥克兰郊区Hillsborough的Nisha Nayyar是一名48岁的单亲妈妈,同时也是一位老师。 她和孩子们原本平静的生活最近突然陷入了一场噩梦之中。



4月20日,当她们回到家时,赫然发现自家隔壁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房屋拆除工程。原来邻居Dwivedi夫妇准备将旧房拆掉,重新盖一栋五间卧室的新居。


对此,Nayyar感到既震惊又愤怒,因为她与邻居两家的房子不但共享一条车道,并且都是交叉产权的物业,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半幅地。因此,这块土地严格说来也是属于她的。



更让她气愤的是,经过交涉,她发现这个拆旧建新的计划早在数月前便已通过了市政议会的批准,取得了建筑许可,而她作为共同业主竟然毫不知情。


 这令她感到难以置信:

“议会凭什么公然无视我的业主权益?

“凭什么未经我同意就批准动工?”


Nayyar称,自从开工以来,施工卡车长期占用两家共享的车道,一天早上她17岁的女儿需要出门考试,却被堵在自家门口,无法离开。一辆混凝土铺装车拒绝让路,逼得她只得报警。



更让她忍无可忍的是,施工队破坏了车道上坡的排水管道,导致大量施工残渣、碎玻璃渣和污垢泥浆流进了她的家里。


另外,花园中的部分栅栏也遭到了破坏,施工废料和石块堆积让她细心照料的植物也都变得奄奄一息。



“简直是欺人太甚,我们现在就像被困在地狱里一样!”Nayyar控诉道。

 


现在我们来为大家画一下重点:


所谓交叉租赁产权的物业(即半幅地),实际上指同一地块上,存在两家或更多的产权拥有人。从字面上看,许多人都会把它简单理解为业主各自“独享”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并与邻居“共享”土地所有权。


然而,请注意!敲黑板!


事实却是:对交叉租赁产权的物业来说,地块和地块上所有的建筑均由业主们共同拥有。


业主互相“租用”土地上的房屋(即交叉租赁),当然这里的“租用”是不产生任何租赁费用的,因为大家一半一半,你借我的我借你的,互相借到的部分是完全相等的,这也是俗称它为半幅地的原因。


因此,购买半幅地物业的业主对自己的房子并没有100%的决定权。任何对房屋结构的改造是需要经过其他拥有者的同意的。理论上来说,如果没有邻居的同意(Neighbour Consent),市政府不应发放建筑许可证(BuildingConsent)。



那么拍板同意的市政议会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议会住建部负责人Ian McCormick称,对于交叉租赁产权的房屋改造,他们并没有义务向每一位业主进行确认,这是与申请人自己“利益相关”的事。


不过,奥克兰地区法律协会的主席Joanna Pidgeon女士(亦是Pidgeon法律公司负责人)有不同看法,她认为议会的上述看法“不够严谨和正确”。



Pidgeon女士指出,鉴于交叉租赁产权的业主们共同拥有地块及地块上的每一个建筑,并不只限于他们自身租住的房屋,因此申请改造的房屋系Nayyar与Dwivedi两家共同拥有,而议会所发放的建筑许可证所针对的申请人Dwivedi并不具备地块及地块上建筑的全部独立所有权。

 

事已至此,作为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Dwivedi先生承认自己确应事先取得邻居同意。


目前他正在试图重新做这件事,但是已经备受折磨的Nayyar女士坚决不予配合,双方僵持导致的工期延误进度让Dwivedi家损失了数千纽币。


Dwivedi先生认为,不管怎样议会已经发放了建筑许可证, 邻居的“所作所为是违反法律的。”


 

对于Nayyar女士的强硬态度,法律协会主席Pidgeon女士表示了理解,她指出,当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自身居住品质与居住乐趣时,Nayyar女士的做法是十分合理的,但通过私人仲裁的途径伸张权益,恐怕需要花费“数万”纽币的代价。



接受采访时,Nayyar女士坦言她去年买下这栋房产后已经是囊空如洗,而这次纠纷到目前为止又让她花费了上千纽币,自己已经负担不起进一步的费用了。

“我只想告诉大家,不要买交叉租赁产权的房子。即便是买了,也别指望奥克兰议会来保护你的权益!”

 

就这样,一件旧屋换新居的好事,最后变成了劳民伤财、两败俱伤的闹剧。


这也凸显出交叉租赁这种产权形式的弊端,以及政府监管不力、推卸责任的态度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所幸,有此前车之鉴,Pidgeon女士决定努力推动法律委员会通过一项建议,希望能在10年内废除交叉租赁产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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