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生活在20年前的澳洲,也很有可能像美国人一样遭遇大规模枪杀

2017年10月06日 荞爸的澳洲来信



亲爱的微友:


美国时不时就要发生大规模枪杀案。除了前几天射死至少50人的退休会计师(我发誓,这真的只是巧合)以外,看看以下清单就知道有多频繁了:


2016年6月:一名枪手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的同性恋酒吧“脉搏”开枪,导致49人丧生。

 

2015年12月:一对夫妻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社会服务机构开枪,导致14人死亡。两人后被警方击毙。

 

2015年11月:一名枪手在“计划生育联盟”组织在科罗拉多州的一间诊所开枪,导致3人死亡。枪手在与警方对峙几小时后被逮捕。

 

2015年10月:一名枪手在俄勒冈州一所社区大学枪杀9人,并在与警方交火中被击毙。

 

2015年7月:一名枪手在田纳西州美国海军预备役中心枪杀5人,后被警方击毙。

 

2015年6月:一名枪手在南卡罗来纳州一间教堂枪杀9人并逃跑,第二天被逮捕,目前在等待审判中。

 

2015年5月:不同帮派的摩托车俱乐部在得克萨斯州一间饭店里火拼,导致9人死亡。

 

2014年10月:一名青少年枪手在华盛顿州一所高中枪杀4名青少年,其中两名是他的表兄弟。枪手随后自杀。

 

2013年9月:一名枪手在首都华盛顿一个海军设施枪杀12人,随后在与警方交火中被击毙。

 

2012年12月:一名枪手在康涅狄克州桑迪·胡克小学枪杀26人,其中包括成人和儿童,随后枪手自杀。

 

2012年8月:一名枪手在威斯康辛州一座锡克教寺庙枪杀6人,在被警方开枪打伤后自尽。

 

2012年7月:一名枪手在科罗拉多州一间电影院枪杀12人。

 

2011年1月:一名枪手在亚利桑那州枪杀6人并打伤美国众议员嘉贝丽·吉佛斯。


短短7年间发生了14起,死了200多人,居然还有这么多人为持枪辩护。甘愿每天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出行,也要所谓“自卫”的权利,真不知道美国人都是怎么想的。


其实,20年前的澳洲,也是像美国一样。



1996年4月,28岁的Martin Bryant在塔斯马尼亚的亚瑟港扫射,35人死亡。


1996年1月,Peter May在昆士兰州枪杀自己的6个家人后自杀。


1992年6月,Malcolm Georger Baker在新州的中央海岸射杀6人。


1991年8月,Wade Frankum在悉尼中心城区附近的的strathfield射杀7人后自杀。


1990年8月,Paul Anthony Evers在悉尼中心城区Surry Hills射杀5人。


1988年9月,Dennis Rostron在北领地枪杀自己的6个家人。


1987年12月,Frank Vitcovic在墨尔本皇后大街随意扫射,杀死8人后自杀。


1987年10月,John Tran在悉尼西南郊区射杀5个家人。


1987年8月,Julian Knight在墨尔本中心城区附近的Clifton Hill随意扫射杀死7人。


1987年6月,Joseph Schwab在北领地随意扫射杀死5人。




10年中也发生了10起,致死将近百人。虽然数目仅仅是美国的一半,但是相对于澳洲的人口来说,也足够触目惊心。


但是1996年以后,澳洲只发生过一次大规模枪杀事件(一次枪杀4人或以上),而且是家庭枪杀,并非在公共场所。


那么,1996年那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其实也就是在那次致死35人的血腥事件以后,当时的澳洲总理约翰·霍华德当机立断,推行“国家枪支协定”,采取严格措施管理枪支。在公开大会上,总理亲自穿上防弹衣(看到图片上他后背的突起了么?),以示决心。


当时有一些强硬的持枪者想加入自由党对政府施加压力,但自由党毅然拒绝了他们的入党申请。


仅仅12天,新的枪支法就得以通过,主要的内容包括:


  • 全面禁止全自动和半自动的枪支。

  • 申请持枪证必须有足够合理的理由——“自卫”不能算合理的理由。

  • 购买以后28天才能拿到枪支。

  • 售卖枪支必须经过注册。

  • 每一支枪必须要有单独的许可证才能出售。


不仅如此,政府还推出了枪支回购计划,花了50亿澳元,回购了超过100万支枪,并全部销毁。



就在今年7月,政府又推出了枪支大赦的政策,再次给非法持枪者机会上缴枪支。3个月内,共收缴了5万支枪。


1995年,在澳洲被枪杀的概率是10万人中0.37人,而2006年,这个数字降到了0.15人。不仅如此,非枪支谋杀的概率也有同样比例的下降。


在新枪支法推出后两年,澳洲持枪自杀的人数也下降了50%。


所以,得益于政府对枪支的强有力管理,澳洲正在变得越来越安全,跟20年前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那么,如果要移民,你到底是去美国还是澳洲?



荞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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