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life 重要变更】- 加拿大新“入籍法”下周实施

2017年10月07日 加拿大金莱福留学移民


加拿大国籍法(Citizenship Act)的修正案Bill C-6在2017年6月19日获得英女皇御准(Royal Assent),正式生效。新法将分部实施,其最主要部分,即入籍条件部分将于下周三(10月11日)正式施行。


入籍条件变化


旧法新法
申请前6年在加拿大住满4年。
申请前5年在加拿大住满3年。
需提供6年中4年的税单(只做为居住证明,不看收入)。
需提供5年中3年的税单(只做为居住证明,不看收入)。
申请前6年中的4年,每年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83天。
此条废除
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在加拿大的居住日不能折算以满足4年居住条件。
成为永居之前5年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可以折半计算以满足3年的居住条件,但最多只能折抵1年。
14-65岁的申请人需提供语言能力证明并参加入籍考试。18-54岁的申请人需提供语言能力证明并参加入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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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省移民部前高级移民官

Mr. Yvon Guérin主理

加拿大移民部授权移民顾问(RCIC)

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持牌顾问(ICCRC)

加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协会会员(CAPIC)

魁北克移民部授权移民顾问(MICC)

萨斯喀彻温移民部授权移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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