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车改小屋可还是篷车,放在后院,有何不可?

2018年04月16日 澳洲广角镜


在自家的后院或车道上停放大篷车是一种澳洲的房产权利。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且随处可见。但是,如果将后院的大篷车改造成一个看起来像架在轮子上的度假小屋是否仍是合法的呢?


去年10月,居住在悉尼西南部地区Currans Hill的罗素夫妇(Korena and George Russell)就在自家后院改造了一个这样的大篷车,但却被当地的Camden市政厅下令拆除。Camden市政厅认为这个大篷车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建筑,要求将其移除。


罗素家族没有屈服于市政厅的要求,为了捍卫自己的房产权利, 他们聘请了一名悉尼的顶级律师,将此案上诉到了新州土地与环境法院(LEC)。最近他们得到了法庭的判决,法庭给这个家庭的回答是 “去过你的生活!”,Camden市政厅的命令被推翻了!


本案争论的关键在于这个改造后的大篷车结构是否属于“地方政府法”规定的“流动住宅”。

在今年早些时候举办的为期两天的听证会上,法庭获悉,罗素夫妇已将这辆大篷车改装成其女儿和她的伴侣的住处。其中有一间带浴室的睡房和一个小厨房,并接通了上、下水道、煤气和电力。其费用低于5万澳元,且仍有车轮、车灯,车牌号,并在新州道路和海事服务局做了大篷车的注册登记。


高级专员Susan Dixon明确表示,罗素家族去年10月改造的这个大篷车完全有权在其后院。“已登记的大篷车不需要任何开发许可,Camden市政厅发布的......要求将该建筑物拆除的命令是无效的”。


判决的关键点:尽管改造后的大篷车有一些类似度假小屋的特征,但其车轮和注册登记仍意味着它可以被视为大篷车。


将该辆大篷车卖给罗素家庭,并在整个案子中为他们提供帮助的VanHomes公司总裁Vito Russo表示,这一判决也为其他人改装移动式建筑铺平了道路,特别是那些进入房地产市场面临巨大困难的人们。

本文选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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