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你的房子可能不保!列治文市民住所被强卖!只因为……

2018年04月21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新移民来加拿大买房,常常认为买的就是永久产权,谁也赶不走。然而,BC最高法院近日作出一项裁决,可能使得列治文一些业主就此“无家可归”……

 

410日,BC最高法院Warren Milman法官裁定,位于列治文Garden City路夹Cook路的一个公寓小区Ascott Wynde,可以被出售。

 


该小区共102个公寓单位,楼龄41年。其中有86户人家同意出售。

 

按照过去的法律,公寓等共管小区需要全部业主同意才能被出售,然而,这个规定在两年前发生了改变

 

根据2016年生效的新条例,只要80%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出售物业。在列治文这个小区中,只要有81户同意,这个小区的公寓楼就可以被卖。

 

这个决定,显然令另外16户不愿意出售的业主不满。

 


一位叫Victoria Gigorenko的业主,和她87岁的老母亲一起住在这里。她担忧,现在的房子被强卖后,她很难在列治文找到地方住

 

然而,其实就算Victoria不卖房屋,她未来也需要承担很高的成本。

 

法官说,根据估计,该小区未来57年将有“令人恐怖的维修负担”,估计可达500!每位业主可能要承担3-7万的维护费。

 

Victoria不是不明白的这个情况,但是她说,就算卖了房,也只能在列治文找到类似的旧楼,依然要承担高昂的维修费用

 

面对抱怨,Milman法官说:“我承认,出于各种原因,至少对一些业主来说,搬家可能会很困难。”

 


但是,Milman法官指出,考虑到售价已经是高于2018房屋估价的60%,这个决定并没有“显著的不公平”(significantly unfair)。

 

所以,他认为这笔赔偿金应该是足够的,而且,在列治文,许多老旧房子的售价实际上远低于挂牌价。而且从2016年开始,许多单位的市价已经超出估价的50%

 

据悉,该座小区以4980万的价钱卖给Everbright Properties Inc


该开发商将在这里建150户城市屋

 

有观点认为,80%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出售物业的做法,或促进投机市场的交易增加

 

温哥华早有先例

 

BC决定修改法例源于温哥华一案例。

 

温哥华Oak街附近有一个建于1930年代的公寓楼,因为历史久远,这些单位面积大、屋顶高、有实木地板、壁炉、客厅有拱形的大窗户、有后门直通一个私人花园,供住户们天气好的时候聚会聊天。

 


此外,这里还临近公交站点以及各种商铺。

 

有开发商希望买下后,与旁边的建筑一起开发。

 

这个公寓楼的其中一个住户Signy Wilson虽然能够多赚40万加币,但还是不愿意出售。无奈,卑诗省修改了相关法例,不需要全体通过,只要80%的住户同意,就可以卖房。

 

法例出台后,温哥华许多老旧公寓纷纷被售,虽然偶尔有“钉子户”消息传出,但终究挡不过趋势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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