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加拿大案例手记(分享)

2015年07月23日 加拿大留学吧



李先生(化名), 40 岁, 持加拿大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大儿子16岁,在国内读高中二年级,小女儿10岁,读小学四年级。2012年申请到BC省本拿比校区就读国际留学生课程。2013年6月申请学生签证延期时被拒签,并被要求在离境时填写自愿离境申请表。眼看大儿子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拿不到学生签证,孩子就拿不到加国毕业证书,回国也无法跟得上高考。心急如焚的李先生找到我们寻求帮助。


  李先生孩子的学生签证在加国境内被拒签后可以有两个选择:

  1. 如期离境并按要求填写自愿离境申请表,在境外重新申请学生签证。

  2. 在拒签90天内重新递交学生许可延期(study permitextension)申请并且请求恢复合法身份(StatusRestoration),在申请期间获发学生许可之前孩子不允许在加国读书。


  为节省机票及旅行时间,李先生选择了在境内重新递交。我们帮助李先生申请调阅了移民局内部档案,仔细分析了拒签原因,有针对性地补办了所需文件并附信详细解释说明了补办文件的原因。现在李先生孩子的学生延期及身份恢复申请刚获移民局批准,孩子们可以高高兴兴地在加国继续上学了。


  根据移民难民保护法第39条法规(IRPA A39):如果一个外国人不能或者不愿意提供令移民官满意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可以不依靠社会福利而有足够的安排以支持他们和他们的依亲子女在加国的生活,移民官可以拒绝其入境。


  为了满足39条,移民局规定:所有没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而就读于加国的小于17岁的未成年留学生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个经由父母或来源国监护人和所在国监护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监护权声明公证文件,证明在加国已对未成年孩子安排了能担当父母责任的监护人。在这个声明中,所选择的监护人必须居住在与孩子居所或所在学校合理范围之内,用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监护人能及时行使监护权义务。


  未成年孩子如需独自旅行,必须携带并出示以下文件:

  1. 加国监护人和就读学校的联系信息(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2. 父母同意信和加国监护人同意旅行信


  从中国到加拿大留学的国际学生日趋年轻化,未成年留学生所占比例日高。一般父母需要留在中国工作,不能随行,孩子多半由加国的朋友或亲戚甚至寄读家庭的成年人作为监护人。寻找一个合适的监护人已经成为未成年孩子成功申请留学的必要条件。

------割------

全新的自助留学评估系统上线了哦,准备留学的小伙伴们千万不要错过,点击“阅读原文”体验吧。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