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政府邮件还能得补偿?法庭判移民局赔偿申请人3千刀

2015年08月18日 加拿大EM移民



这个故事是加拿大移民版本的“消失的电报”。

加拿大联邦法院近日判定移民局赔偿来自印度的准移民3000加币,并允许其再次递交移民申请。这个判决是因为法院认为加拿大移民局“通过电子邮件的交流没有成功。”

法院判定这名“准移民”上诉成功,并且认为加拿大移民局和申请人有同等责任确保有关移民申请的文件的顺利传递,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其中一方要对丢失的电子邮件负责。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事务部正在逐渐电子化所有的申请,这样的情况下因为信息、邮件丢失造成申请被拒绝的概率显著增加(不过没有具体数据支持这个说法。

这名印度“准移民”的案件中,法庭认为由于申请人没有回复一封自己从未收到过的邮件。在拒绝该人申请的时候CIC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公正”。

“法官不停的问双方,‘邮件在哪儿呢?’但是却得不到答案,”律师KarenKwan Anderson说,她所代表的上诉人是通过加拿大技术移民项目提交的申请,要求法院驳回移民局拒绝其申请的决定。

“作为传递信息的方式电子邮件明显效率高、速度快,不过就像有一个黑洞一样,发出去的邮件都不知道去了哪里。过分依赖科技是有其危险性的。”

第一个因为邮件消失打到法庭的官司发生在2010年,Anderson介绍说。这个案件发生在Anderson和她的客户身上,当时他们没有收到“要求提供更多信息的邮件,还收到了本应该发给其他申请人的邮件。”

在本案中,申请人名为DharmendrakumarChandrakantbhai Patel。他在20106月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的身份提交了加拿大的移民申请。

20142月份,移民官员以“没有提交移民局在2013820日要求补充的材料”为理由拒绝了Patel的申请。

Rakesh Goel是一名位于新德里的加拿大高级专员公署的项目助理,他声称在当天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了补充材料和申请表更新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给了申请人45天的时间做出回应。

但是Patel却表示他和律师都从未收到过这封邮件。法官M.Boswell要求查看查看这封邮件,但是移民事务部却表示邮件属于政府的“认证法庭记录”,没有办法提供复件。

Anderson说她的律师办公室曾经在10月份就Patel的申请对移民局发出过询问,但是移民局官员却没有提到任何大的问题。

随后Anderson再次要求移民局重开申请,但是这项要求却遭到了拒绝。

“被告甚至还没有提供一份所谓邮件的附件,Goel先生的证词也并不包括任何有关其发件箱的信息,如果能够打印出发件箱的页面的话就能够证明那些邮件确实被发送到了正确的收件人处,”法官Boswell7月份发出的判决决定中写到。

“被告不能仅仅依靠电子记录来证明文件已经被发送到了正确的收件人出。由于被告没有办法证明邮件确实被发出,这就违反了程序的公正性。“

移民事务部说他们在发送信息时依靠的是申请者选定的联系方式,并且不适用任何方式确认已经收到信息。

“如果我们采取这些措施,不仅邮件的数量会加倍,管理邮件所需要的资源也会成倍上升。但是我们的电子邮件系统会在邮件发送失败的时候给相关官员发出提醒,”移民事务部发言人NancyChan说。

“在这样的情况下,官员会通过其他的方式与申请者取得联系,比如电话或者平邮等等。申请者有责任即使更新他们的联系方式,这就是说如果提供了邮箱地址的话也要对邮箱地址及时进行更新。”

法官判定移民事务部重开Patel的申请,并向Patel支付史无前例的3000加币作为补偿。法官说如果移民官员能够证明邮件确有发出,保持沟通顺畅的责任就落在了移民申请人身上。但是Patel的案子中,移民事务部没有办法证明邮件确实已经发出。

Boswell法官建议移民事务部采取新的模式,要求收件人在收到邮件之后迅速确认。

“虽然移民部官员犯错误的合乎情理,毕竟他们要处理来自世界各地的几千份签证申请,但是如果证据能够证明错误的存在,犯错的一方就要受到惩罚。”

“如果被告当时能够按照申请人和法院的要求重开此申请,这次听证会也就不会发生了。”

由于法官没有指出判决中有任何问题,移民事务部无法对此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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