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超级签证,却只让在加拿大停留半年!怎么解决?

2014年11月21日 加拿大留学联盟


加拿大移民部在2011年底推出的“超级签证”,由于最长可以签发10年的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而受到众多移民家庭的青睐。



超级签证的吸引力主要源于父母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可以最长停留2年,省去了持有普通多次往返或单次签证刚刚来几个月就要回国或申请延签的麻烦。


从经验来看,绝大部分获得超级签证者在进入加拿大海关的时候,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都给了停留2年的签注。


但有几个案例,CBSA的官员只给了停留6个月的签注,有的甚至没有签注停留时间。对于只有入境章,没有签注停留时间的情况,到底持有超级签证能够在加拿大呆多久?


笔者专门向CIC电话和写信确认。CIC的答复是如果没有签注停留日期,在加拿大停留最长为6个月。


这令本来预期父母能够在加拿大长住而兴奋的家庭有些沮丧和失望。


是啊,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准备申请材料,让父母奔波去使领馆递材料和体检,经历平均8周等待签证的结果,最终拿到了超级签证PG-1。


没想到父母抵达机场时,CBSA只同意给父母6个月的停留时间,与普通签证最长停留时间无差别。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对于超级签证的停留时间有无保证,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称,一般情况下,CBSA边境官员通常会对持超级签证的人士给予一次2年的停留时间。


但在特殊情况下,CBSA也会根据个别情况而给予不同的停留时间,例如入境者自身不准备停留这么久,护照快到期了,或者出示机票已有明确回程日期等。


该发言人表示,移民部已在规定实施前,对CBSA官员发出指引。如果持签证人士能够充分说明原因,且备齐所有说明有需要停留2年,CBSA应该没有理由给予较短时间。但是,最终停留期长短的决定权,还是在CBSA官员手里。


而实际上,在超级签证有关停留时间规定:“up to two years”, 也就是说最长2年,而没有保证一定会给与或自动给与2年的停留期。那么,拿到超级签证,如何让CBSA的官员给与2年的停留签注呢?


加拿大留学联盟的资深专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给父母写邀请信的时候访问时间要留有余地。有不少父母确实来加拿大没有计划住满两年,但是写邀请的时候最好不要说邀请他们来住半年之类的话,可以说希望他们在加拿大居住两年。


当然,如果想提前回去也没有问题。或者,直接就说邀请他们来加拿大居住两年。这样,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其次,对于英文交流有困难的父母,最好给他们准备一份英文的“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的信”,介绍父母本次访问的时间、地点和目的,让边境局的官员对父母的访问情况有清晰的了解,避免交流困难而引起误解,信中要提到准备住两年。


再其次, 由于计划让父母在加拿大居住两年,就不要购买返程的机票。因为返程机票是一年内有效,父母一年内不返回,就会有机票上的损失。


另外,父母在海关出示返程机票,也会让边境局的官员认为您的父母在加拿大停留2年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在入关的时候,嘱咐父母将致边境局官员的信、给父母的邀请信以及购买的医疗保险一起夹在护照里面,同时递交边境局的官员。如果被问到准备住多长时间,父母要说两年。


此外,需要了解的是,“超级签证”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第一阶段的一项措施。新设计的父母和祖父母团聚计划将会作为第二阶段的“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于两年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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