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阳光国际 政府严限“落日条款”,再不怕无良开发商!

2015年10月27日 AM澳洲阳光国际地产





上周,州政府刚刚提议修改落日条款,以便更好的保护楼花的购买者!这一大好消息,为众多楼花购买者彻底扫除阴霾。不久,某无良开发商在房价大涨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多利益,借“落日条款”为由恶意单方面终止购房合同,导致了众多楼花购买者利益严重受损,却无处申诉!


什么是落日条款?

  1. 如果在开发项目进展不顺利,如因审批、施工或者资金原因导致项目完工重大延误的情况下,允许开发商或者买房者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 落日期后,开发商也可选择不继续运作该项目,对项目进行处置或者放弃;

  3. 落日期后,如果开发商还未交房,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不继续等待,索回定金,进行其他投资;

  4. 落日期后,原签订合同失效但开发商也可选择继续运作该项目,与买家协商并可对项目合同进行重新拟定。

可以明显看出,“落日条款”更多的保护了开发商的利益!所以,一些无良开发商,会故意延期交付,逼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这样就可以马上转手以即时高价再次卖出!所以,这个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落日条款”,几乎成了很多有意购买楼花者的绊脚石!创新和政策改善部(Innovationand Better Regulationminister) Victor Dominello 就这个“不公平”的条款给出了最新的规定细则。


最新规定

开发商只能因为一些特定的原因(需给出可靠的证据解释),才能撤销合同。而且开发商有义务给购房者出具一个通知书,上面要注明启动落日条款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拒绝启动落日条款的话,开发商只能寻求法院裁决,同时自己承担诉讼费!

该消息一出,算是给广大楼花投资者一剂定心丸!预计楼花成交量将大大增加。而厅长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会尽快发布官方说明,给大家一个详细可靠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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