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移民签证partner migration 赋予澳洲永久居民或者公民申请其非澳籍或澳洲永居的伴侣到澳洲一起生活的权力。配偶移民在澳洲是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的,最具有优先权的家庭移民类型。虽然如此,配偶移民又是家庭移民中最复杂的一种。
境内820/801配偶签证;
境外309/100 配偶签证;
境外300未婚夫妻签证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境内配偶签证(820/801类别)和境外配偶移民签证(309/100类别)】
递交和获批的地点要求:820签证要求申请人在签证递交和获批时都在澳洲境内, 转801时要求申请人在澳州境内递交,但是获批时没有要求。而309要求申请人在签证递交和获批时都在澳洲境内外。转100时要求申请人在澳州境外递交,但是获批时同样没有要求
过桥签证Bridging Visa: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820/801签证申请后,会立即获得过桥签证。从递交到正式获得820签证的这段时间,申请人可以凭借820/801签证有效的在澳洲境内生活,旅游,或工作
820/801签证和309/100签证的申请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临时配偶签证(Subclass 820 or Subclass 309)。在递交申请后,等待12 个月左右的时间,申请人可以获得这个临时居住签证。
第二阶段: 永久配偶签证 (Subclass 801 or Subclass 100)。在递交签证申请的2年后,符合条件者即可转永居签证。
结婚配偶;有计划维持真实而长久的配偶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是批准移民的关键条件
或事实婚姻配偶(同居配偶类别);该段关系需要在申请递交之前已经持续了12个月或者注册了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必须 年满18岁,申请人和配偶的关系必须是真实长久的存在
虽然300签证隶属于配偶移民的一种,但是它和以上介绍的两种签证有些明显的区别。
首先,外递交申请时该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 其次,300签证本身并不是Migration Visa。获得300签证后,在9个月期限内结婚的申请人,可获得在澳洲境内递交820/801配偶签证申请的资格。
在递交申请后,申请人一般会在3-6个月内获批为期9个月的未婚配偶临时签证。申请人可凭此签证随意出入澳洲,但是,必须在此期间和担保的配偶注册结婚。一旦注册后,可立即在境内递交820/801配偶签证,2年后可转为正式永久居留签证。
双方年满18岁
有资格在澳大利亚依法结婚
有计划维持真实而长久的配偶关系,在获得9个月的未婚配偶临时签证期间,必须和担保配偶注册结婚。
已经持有820 or 309临时签证,
从收到签证确认信开始已经满足2年,
担保人的担保维持有效(即担保人没有撤去担保);
这两年与担保人一直保持真实而长久的关系,并且双方的关系是进行中的
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3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
或者,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2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并且有一个孩子。
或者申请人的配偶持有保护签证或者基于人道主义程序获得的PR,而申请人与配偶的关系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建立,并且向移民局声明过的。
澳洲配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对宽松,不像其它签证类别, 没有学历, 工作经验, 英文,资产证明等要求。所以, 它成为直接和高效率的移民方式, 要成功获得配偶签证, 最关键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持久和唯一。澳大利亚承认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男女也属配偶。
首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如果满足以上要求,还需要准备材料证明你们关系的真实性和长久性。 最后,在申请永久签证时,申请人不用再交申请费。
其实不然。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是可以跳过临时配偶签证(Subclass 820 or Subclass 309)阶段,直接获得永居签证(Subclass 801 or Subclass 100)。只要申请人满足一下任意一条,即有直接获得的永居签证的资格:
可以。澳洲移民局认可的婚姻关系有两种:
1. 双方通过合法程序登记结婚并领有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不管是在澳洲境内或境外,只要是合法登记,均得到认可;2.事实婚姻关系。澳大利亚承认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男女也属配偶。因此即便没有结婚,只要满足事实婚姻关系,依然可递交此类申请。
理论上,只要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在签证递交前满足至少12个月的同居生活,并且关系是真实的和持续的,就算满足事实婚姻关系。
相关证明的材料有很多,例如共同名义下的账单,电费单,银行账户,共同买房或买车的证明, 生活照,平时保持来往的证据等等。只要是能够证明同居,并且证明双方关系是真实和长久的材料都是可以被采纳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澳洲,"配偶"这个词的定义是丈夫,妻子,或者异性及同性伴侣。因此,很多同性的伴侣同样可以申请永居的签证。
我们在此类申请上也获得不少的成功案例。 当然,同性的配偶移民签证申难度相对会大一些,需要准备更加详实的证明,不是简单租房子住在一起就可以的。但随着目前社会对同性伴侣认可程度的增大,此类型签证获批的几率也越来越大。
有些同学因为一些原因,虽然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没有住在一起12个月的时间, 如果能证明分居是暂时的或者是特殊原因,同样也是有可能获得签证的。此外,还可以通过注册同居关系证明,来弥补关系证明材料不足12个月的弱点。
澳洲移民局对待家庭类签证一项予以很高的重视, 因此,如果你和你的配偶有经济不能独立的子女,领养子女,继养子女等,在递交配偶移民签证的时候,都是可以跟随申请人一起递交签证的。必须满足在精神上和资金上完全依赖于主申请人的条件。
不一定哦。首先年龄要满18岁。其次,需要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再次,每个人在其一生中只能有两次担保机会,并且担保的时间间隔至少是五年。如果担保人之前是以被担保人身份拿到永居权的,需在拿到PR后的5年才能担保其配偶移民;
很大程度上是这样的。如果在820 or 309临时签证的2年期限内,你们的关系不幸破裂了,担保人有权利撤回担保申请,申请人将因此无法获得永久居留签证。
但是也不乏很多成功获得PR的案例。 只要能够证明双方配偶关系的破裂是由于遭受家庭暴力而造成,证据充分者仍可申请PR继续留在澳洲。
在配偶类签证类别中,移民法一再地强调两人必须维持真实而长久的亲密关系。在澳洲移民法中,夫妻生活在一起是证明双方关系真实和长久的重要标准。
此外,目前,鉴于在配偶申请中存在部分虚假材料, 申请人以移民为目的, 夫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有名无实,澳洲移民局对配偶申请的审批和控制都很严格。在海外递交的申请,大多数都会被电话调查。 在澳洲境内递交的申请, 也会有被调查的情况, 以确定申请人和配偶是否是真实的关系。
因此, 申请人一定要确保及时更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确保移民局能够联系上自己。 很多申请人由于没有意识到电话调查的重要性, 很有可能由于材料准备不足或没有经验,在调查中没有能够回答顺畅,导致即使是真是的配偶关系,最终还是被拒签。所以在准备材料的时候需要仔细全面,最好咨询专业顾问,保证时时应对电话调查和上门突访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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