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龌龊】智障澳男公园轮奸14岁少女,法官判其免于坐牢!

2016年05月14日 今日墨尔本



备受瞩目的两名青少年轮奸14岁少女案件今天判刑,两名男子免于坐牢!


2014年2月,当时都还未成年的两名男子在悉尼西区的一个公园里轮奸了一名少女。周五在Parramatta区法院的宣判中,法官Martin Sides描述了两人如何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在Doonside的一条街上接近一名14岁的少女,询问是否可以跟她谈话。




受害者以为男子是其学校的学长,并跟他走向了附近的一个公园,然后他们两人聊了一些学校和生活的话题。法官说,“然后犯人靠向女孩,并亲吻了她。”

这名11年级的男子开始与女孩发生性关系,然后女孩听见了脚步声。


不一会儿,男子的三个朋友也参与进来。她听到男子说“轮流来”。法官说,“受害者寡不敌众。”


直到女孩的朋友来找她,大叫她的名字,这场折磨才结束。四名男子在犯案后几周内分别被控告,其中两人已经被判刑。法官Sides说,剩下这两名男子小时候从苏丹来到澳洲,有智力障碍。


尽管检察官称,首先接近女孩的那名男子“依然责怪女孩”,因为她在交谈中或者遭到性侵时都没有说自己的年龄,但是法官表示,他不认为这是缺乏自省的证据。



他说,“法庭对此感到满意,意味着如果他知道女孩的年龄,他就不会与她性交。这不意味着法庭责怪受害者,而仅仅是反映出罪犯的观点而已。”


法官对男子提出控制令,意味着只要男子在两年内保持良好品行,那么他就无需为该罪行坐牢。法官对另一名男子——犯罪时正处于另一些罪行的缓刑期,的处罚是更长时间的控制令,而且他倒填了日期(backdate),意味着男子马上可以获得保释。


责任编辑:yy,Yingxin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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