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6年05月11日 悉尼之家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截至2015年共有4914名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

  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馆区该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和奖励规模

  在美国等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2个国家、43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

  二、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留学人员。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奖励金额为10000美元/人。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三、实施办法

  1.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驻悉尼总领馆馆区(新州地区)推荐限额为24人。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

  3.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四、申报办法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与服务,今年仍实行网上申报。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对申请人开通时间为5月20日至7月10日。

  新州地区申请人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须向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中项目介绍及申报说明栏)。

  请申请人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7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邮寄到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自费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字样, 并在信封背面写上申请人的姓名。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Mr. Wenwu Liu

  Education Office

  The Consulate-General of P.R.China in Sydney

  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在邮寄书面材料的同时,请逐项填写《申请人简况表(姓名)》(见附件)并发到以下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的标题为:自费奖学金(姓名)。 

 

 联系人: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 

     刘文武副领事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4. 申请人简况表(姓名)

 


       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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